今天是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等七个标准报批稿完成

来源:水电总院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9日

点击数: 299

2013年11月26日至30日,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在长沙主持召开了《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等七个标准制(修)订报批稿协调会议。参加会议有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北京、中南、成都、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

 

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定额和造价工作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能源〔2008〕649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2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2〕83号)要求,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牵头,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北京、中南、贵阳、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别参与,编制完成了《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水电工程费用构成及概(估)算费用标准》、《水电工程投资匡算编制规定》、《水电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规定》、《水电工程调整概算编制规定》、《水电工程环境保护专项投资编制细则》及《水电工程安全监测系统专项投资编制细则》等七个标准的讨论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并已先后通过能源行业水电工程技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审查。根据审查意见,编制组分别修改完成了七个标准的报批稿。

 

为了进一步对报批稿进行梳理、完善,并对七个标准之间的相互关系和有关内容进行统一、协调,召开本次报批稿协调会。会议上,与会专家对七个标准的前言、正文和附录等内容进行了认真研阅和充分讨论,力求使标准结构更加清晰,逻辑更加严谨,规定更加明确,格式更加规范,用词更加简明,使用更加方便。

 

短短五天时间,专家们每天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七个标准报批稿的协调、修改工作,为在本年度内将七个标准上报国家能源局打下良好基础。(张珍)

特别声明:水电学会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