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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进度全省第一 退出28座小水电站

来源:湖南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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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是党中央和省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的重要举措,关系重大,责任重大,,任务紧迫。为全面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任务,该市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措施,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地推进整治工作任务,目前,该市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进度为全省第一。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2019年9月,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复我市成立了《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席会议制度》(潭政办函〔2019〕40号),联席会议成员由市水利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国网湘潭市电力公司等单位组成,市水利局为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分管负责人兼任。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协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紧密配合协同推进。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9个成员单位切实履职担当,积极参加联席会议,主动研究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同时,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面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应对,共同协商,按照职责既分工又合作,协同推进整治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精心组织高效评估。2019年8月27日,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永珍委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周卫平主持召开《湘潭市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会议通过了市级汇总的综合评估结论:湘潭市共有35座小水电站参与评估,其中已废弃电站27座,正在运行电站8座。经综合评估列入保留类3座,整改类4座,退出类28座。湘潭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9月3日呈报省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后,以全省第一的进度通过省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审核。

 

科学制订“一站一策”。根据小水电的不同类别,因地因实际科学制订整改、退出实施方案。2019年11月13日,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永珍委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周卫平主持召开了湘潭市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席会议,对《湘潭市退出类小水电“一站一策”实施方案》和《湘潭市整改类小水电“一站一策”实施方案》进行了审议,基本同意4座整改类小水电“一站一策”实施方案、28座退出类小水电“一站一策”实施方案。两个实施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呈报省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

 

理顺长效管理体制。为巩固小水电整治效果,制定了小水电监督管理制度和长效管理制度,完善全过程监管制度,加强小水电清理整治过程中和整治后生态保护的事中事后监督,建立监测监督体系,确保全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并长效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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