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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尽力消纳清洁能源 加快形成独立输配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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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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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发改委6月14日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尽力消纳清洁能源,缓解窝电矛盾;努力消除配电网瓶颈环节,提高供电可靠水平;加强电煤衔接,努力保障电力生产供应;坚持“有保有限”,确保今年电力迎峰度夏形势平稳。

发改委指出,今年以来,受需求放缓影响,除天然气外,煤电油运供需均较为宽松。预计迎峰度夏期间,全国电力需求增速将有所回升,大部分地区供需基本平衡,个别地区高峰时段平衡偏紧,西南水电消纳压力较大;气温、来水方面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空调负荷可能增加较多。

为此,发改委要求,经济运行部门应科学制定年度电力电量平衡方案,大力实施差别电量计划和替代发电。将会同能源局及有关部门,支持加快云南、四川、蒙西和东北、西北等地的外送电通道建设;弃风严重地区应科学规划风电发展,暂停新上项目,积极探索风电消纳新途径。发改委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2013年电煤合同履行检查活动,研究推进中长期合同的鼓励政策,重点保障中长期合同的资源和运力,促进提高中长期合同兑现率。

发改委同时指出,有关方面应认真落实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落实并完善新能源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研究制定水火互济补偿政策,建立完善跨省区送电监管机制。电网企业应加快迎峰度夏工程建设进度,力争6月底前完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配电设施建设、改造,可通过由电网企业保障投资方合理收益等方式,吸引社会投资,缓解配网矛盾。

各地应继续制定、完善不同负荷水平下的有序用电方案;全力保障居民生活用电,不得发生与民争电,尽量避免拉闸限电。有关各方应积极保证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和产品有市场、附加值高、效益明显的企业用电安全可靠,严格限制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用电,限制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用电。

在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面,发改委指出,应简化销售电价分类,扩大工商业用电同价实施范围,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和水电、核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全国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

同时,在售电侧逐步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大用户直购电为主体等多种方式,培育售电侧市场,加快形成独立的输配电价机制,形成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格局,构建政府监管下的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当前要进一步做好大用户直供试点,开展电力用户与发、输、售电企业直接交易。支持电力富余特别是夏季水电可能大量弃水的地区先行尝试;支持风电、太阳能发电、分布式发电等通过直接交易多出力、多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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