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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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岳修虎在国家发改委召开的“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取得实效”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指出,2016-2017年,国家发改委通过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推动物流降本增效,清理金融、进出口等领域和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措施,累计减轻企业负担超过5000亿元。其中,通过核定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扩大电力直接交易、取消和降低基金附加等措施,降低了全国工商业用电成本合计超过2000亿元;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的变化,降低了非居民用天然气的价格,减轻企业用气成本约1200亿元。
据介绍,能源领域释放红利最大的当属电力行业。2015年以来,累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3275亿元。
一是实施煤电联动,两次降低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降低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1.8分,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3分,合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835亿元。
二是,去年6月底之前,国家发改委在全国32个省级电网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核减电网企业的准许收入,共涉及降低企业用电成本480亿元。
三是通过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达680亿元。
四是“三取消、两降低”降低用电成本凸显。在“三取消”方面,一是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资金350亿元;二是取消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390亿元;三是取消电气化铁路还贷电价,涉及资金60亿元。在“两降低”方面,一是降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二是降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标准各降低25%,涉及资金约160亿元。
五是完善两部制电价的执行方式。2016年以来,因为各种因素,一些地方企业出现停产、半停产的现象,对按照固定标准征收容量电价反映比较多。为此,国家发改委规定,企业可根据自身的情况申请降低容量电价,涉及资金150亿元。
六是取消电价优惠。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取消对中小化肥的优惠电价,涉及资金170亿元,用这一资金降低了相关21个省的输配电价。
针对如何保障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目标,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表示,未来将通过清理和规范电网环节收费,释放区域电网、省级电网和跨省跨区专线输电工程输配电价发改革红利,降低电价中征收的政府基金标准,释放减税红利等八项措施来降低工商业电价。
“八项措施将分两批实施,第一批措施已发文件推出,涉及金额430亿元,从4月1日开始执行,也就是说企业在5月初交4月份电费时,可以看到电费的变化。”张满英说,“第二批措施涉及金额达400亿元,目前正在抓紧研究论证中,初步计划下半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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