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十堰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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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以来,房县频出重拳,集中整治小水电站环境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4月初,对野人谷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2座水电站迅速下达关停告知通知书,签订关停协议;
4月16日,对三道岭水电站(核心区)和咸水河水电站(缓冲区)实施关停;
4月22日,对三道岭水电站和咸水河水电站依法解除并网,拆除全部厂房机电设备,封堵进水口,拆除闸坝等建筑物。
据了解,自中央环保督察开展以来,房县县委、县政府将环保工作提高到空前高度,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加大力度整改突出环境问题,重点对小水电站影响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题会议研究,提出明确意见,成立了房县小水电站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由水务、环保、野保、公安局参与的整改工作专班,出台了《房县小水电站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房县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采取分类整改的方式,对已建成的水电站进行整改。
一是取缔一批。
工人正在拆除发电机组
除对野人谷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2座电站实施关停拆除外,下一步将对单站装机300千瓦以下的白玉庵、干溪、代东河、桐麻园、龙王山、塘坊垭、石岭沟等17座水电站逐步实施关停。
二是规范一批。
加强野人谷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躲军洞、云盘岭、崖屋沟、股泉、仙家坪、油坊沟、黄柏沟、五池、龙洞沟等9座水电站的管理,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在今年10月底前落实生态泄流及监控设施。
三是提升一批。
对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环保手续不齐全的木佳沟、水梨沟、小沟、毛河、南极、红岩山等6座水电站实施整改提升,下达停产整改告知书,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确保在今年10月底前补齐环评或流域现状评价等审批手续,完善生态泄流及监控设施,并按批复标准泄放生态流量。对其他生态流量泄放不达标的水电站开展专项行动,统一下达规范整改通知,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原标题:房县3年将关停19座小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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