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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发展已远超规划

来源:中国能源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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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 刘汉元:

 

■本报记者 朱妍 《 中国能源报 》( 2019年03月11日   第 06 版)

 

破解雾霾之困,替代化石能源利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是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长期关注的焦点。

 

为此,刘汉元今年两会带来了多份建议,重点反映可再生能源产业规划相对滞后、税费负担长期偏重等问题,希望进一步助力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

 

刘汉元提出,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实际发展现已远超规划,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难以满足能源结构升级优化的需要,亟待调整并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发展目标。

 

刘汉元表示,2016年12月出台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均设定了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5%的奋斗目标。而到2017年底,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已达到14.2%,距离三份文件发布仅一年时间,实际情况就已非常接近目标。

 

再以光伏产业为例,先后历经4次调整,国家最终确定到2020年底,太阳能发电不低于1.1亿千瓦的目标。但截至2018年底,我国光伏装机总量就已达到1.7亿千瓦。

 

刘汉元建议:一要制定更积极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非化石能源占比2020年达到20%、2030年30%、2050年超过50%;二要制定具体可操作的配套实施方案,增强规划执行的刚性;三是减免可再生能源税费,加快我国能源转型步伐。

 

另外,刘汉元认为,包括税费减免在内的金融体系优化,将成为平价上网的助推器与加速器。“若能有所支持,平价上网也许就在明天。”

 

对此,刘汉元在《关于减轻光伏发电企业税费负担的建议》中提出:参照小型水力发电项目的增值税缴纳政策,将光伏发电项目纳入按照3%征收率简易征收范围;实现企业利息成本进项税可抵扣,并将光伏发电企业纳入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还范围;对光伏发电无补贴项目实行所得税免税政策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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