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1日
点击数: 339
近日,丽水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确认松阳县港口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详情如下: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认松阳县港口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丽发改价管〔2019〕146号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定松阳县港口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松发改价〔2019〕89号)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小水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4〕15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港口水电站上网电价(含税,下同)确认为0.48元/千瓦时,其中:峰电价0.595元/千瓦时、谷电价0.238元/千瓦时。
二、上述确认价格自报废重建完成依法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7日
特别声明:水电学会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