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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大赦违规建设火电项目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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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秀强 北京报道

违规建设火电厂可以重新获得准生证?答案是肯定的。

本报记者独家获悉,国家能源局日前下发文件,启动符合产业政策的60万千瓦级未核准建设火电项目核准工作,为违规建设项目正名。文件显示,拟办理的未核准建设火电机组共8家,装机规模794万千瓦。所涉及的省份有山东、江苏、福建、贵州、陕西,其中华能、国电集团两家中央企业所属项目在列。

能源局此举是为“妥善解决长期积累的未核准建设节能、环保、高效火电机组问题,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帮助地方和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换而言之,这是新能源局为刘铁男时代遗留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在刘铁男时代,能源局对违规建设电厂的态度是"不能重新核准"。”一位电力专家说。

8电厂纳入“复活名单”

能源局在上述通知中认为,“未核准建设火电机组在供电紧张、煤价高企时期,为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和满足民生热力需求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妥善处理此类机组,有利于消除电力安全生产隐患,减少国有资产损失,增加企业经济效益,促进电力行业健康发展。”

具体而言,纳入“复活名单”的电厂项目包括,国电集团聊城电厂、国电宝鸡二电厂二期、国电南浦电厂二期、华能秦岭电厂四期扩建工程、中信利港电厂四期工程、国信靖江电厂新建项目、国信射阳港电厂2号机组、粤电盘南3、4号机组。

这也意味着,纳入重新核准范畴的火电项目均是违规建设电厂。除国电、华电两家中央企业外,违规项目所属业主广东粤电、江苏国信集团是地方国有企业,中信利港电厂则为港交所上市公司中信泰富控股企业。

国家能源局通知称,杜绝今后再发生未核准建设行为。能源局请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按照国家电力产业发展政策和环保要求,对未核准的60万千瓦级火电机组情况进行进一步梳理,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待核准条件具备后,将按“成熟一批、办理一批”原则,及时履行核准程序。

为什么违规电厂投产?

按照2004年版《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所有火电站开发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需发改委审批。但实际上,包括上述发电项目在内的诸多电力项目并未得到核准。

电力专家姜绍俊介绍,他曾在五年前就对全国非合规建设电厂情况的调查做过排查,分门别类统计发现违规已投产电厂规模在2000万千瓦。

专家组做出的建议是,对于一些明显不合理、高耗能、低效的小机组纳入淘汰范畴;而对于符合产业政策的发电机组、热电联产机组重新履行核准手续,办理准生证。但在经济上给以一定的处罚,例如在标杆电价上给一定的折扣。

中电联电力专家王永干说:“在全国电力装机不足的情况下,出于发展需要,这些违规项目得以建设、投产,也为地方解决了实际问题。由于不属于正式核准项目,发电厂上网电价不是按照国家正常审批价格,各地自行出台了一些价格政策。”

目前,能源局文件出台的目的是为违规项目正名,是对之前不合理市场秩序的规范。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需要重新上报土地、环保、电网接入、铁路运输等文件,获得核准资格。

一位电力专家分析称:“电厂违规建设动力在于电厂和地方政府,这种状况过去存在,预计将会继续。在这些项目建设过程中,往往存在越权审批、违规批准征地、虚假申报、突击建设、违反招投标程序等严重问题。”

早在2005年,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和原国家环保总局四部委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停止建设32个违规电站项目,装机容量总计为1711.4万千瓦。

32家停止建设的违规电站项目这些违规项目都在不同程度上没有执行国家用地、环保、取水、水土保持等方面的规定,存在有布局不合理、用水水量不足、缺水地区取用地下水,不符合产业政策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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