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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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理反映水电市场价值,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完善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提出鼓励通过竞争方式确定水电价格,探索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水电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
通知规定,对于今后新投产水电站,跨省跨区域交易价格由供需双方参照受电地区省级电网企业平均购电价格扣减输电价格协商确定;省内消纳电量上网电价实行标杆电价制度,标杆电价以省级电网企业平均购电价格为基础,统筹考虑电力市场情况和水电开发成本制定。水电比重较大的省份可在水电标杆上网电价基础上实行丰枯分时电价或者分类标杆电价。同时,要建立水电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统一流域梯级水电站上网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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