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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初心使命 助力脱贫攻坚 水电开发在行动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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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是技术成熟、运行灵活的清洁低碳可再生能源,具有防洪、供水、航运、灌溉等综合利用功能,是我国国民经济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也是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绿色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我国水电资源丰富,居世界首位,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约6.87亿千瓦,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大江大河。水电资源富集的区域多为高山峡谷、老少边穷地区,往往也是经济贫困的地区。水电在国家脱贫攻坚总体布局中肩负着重要使命。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明确提出“科学合理有序开发贫困地区水电、煤炭、油气等资源,调整完善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探索水电利益共享机制,将从发电中提取的资金优先用于水库移民和库区后续发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贫困地区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保障,“十三五”期间,水电行业通过加快推进贫困地区水电重大项目建设,加大贫困地区水电项目开发扶持力度,积极发挥水电开发辐射作用,探索水电资源开发与脱贫攻坚相结合的新方式,建立水电开发利益共享机制,不断为脱贫攻坚助力。

 

“十三五”以来核准建设的大中型水电站中的涉及贫困地区的主要有10个,其中国家核准6个,分别为黄河玛尔挡、金沙江叶巴滩、白鹤滩、巴塘、拉哇,澜沧江托巴,地方核准4个,分别为大渡河金川、硬梁包水电站、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绰斯甲河绰斯甲水电站。上述项目总装机2770.4万千瓦,年发电量1083亿千瓦时,总投资约3347.8亿元,预计将于2021~2025年间陆续投产。截至2019年底已累计完成投资1072亿元。“十三五”是脱贫攻坚的攻坚拔寨期,水电资源开发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移民脱贫致富,提高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推动当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是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地方财政实力。水电工程开工建设直接带动地方电力行业固定资本投资大幅上升,从而加快当地固定资本形成,促进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增强对外来投资的吸引力,并继而引发整个社会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普遍增长,通过投资和消费两个环节拉动地方GDP增长,给地方提供大量税收,增强地方财政实力,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截至2019年底,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叶巴滩水电站、澜沧江托巴水电站已分别向当地缴纳各项税费约16.7亿元、8亿元、7亿元。以2019年核准金沙江拉哇水电站为例,工程位于“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核准项目总投资309.69亿元。根据初步测算,仅工程建设期的税收贡献就将超过18亿元,运行期间每年还可为地方政府提供2亿元以上的税收,对当地的财政支撑作用十分显著。

 

二是改善地方基础设施,提高城镇化水平。水电工程建设征地涉及交通、邮电、广播、水利水电、输电及企业等专项工程,以及学校、卫生院、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绝大部分专项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将结合库周村镇布局进行统筹复改建,库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大多有所改善,结合城镇化安置移民也使得库区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如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征地前,库区一半以上村民小组无自来水供应,靠饮用山泉水,库区公路多为农村公路,居民用水、出行多有不便。通过移民安置规划,新建或扩建水库5座、调蓄库或山塘9座,每年可以满足五千万立方的用水需求,农村集中居民点和集镇均采用集中供水,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水质、水量均达到国家相应行业标准,极大地提高了当地居民生活供水可靠性;复建等级公路235公里,居民点连接线114公里,库周公路76公里,显著提升区域交通通行水平。此外,约有6.37万移民安置在县城规划区和集镇内,城镇化安置移民比例达64%,安置后当地城镇化水平将提高约五个百分点。近年来,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占水电工程总投资的比例逐年升高,移民安置成本越来越高,这从另一方面反映了水电开发增加了改善移民生产生活的投入,提升了库区基础设施水平,改善了居住环境。

 

三是增加就业机会,提升库区居民收入。水电资源开发前,库区移民经济收入多以农业为主,生产方式单一。在水电资源开发过程中和水电站建成投产后,带来巨大的资金流、信息流、物流和人流,移民安置后不仅居住环境得到改善,也能获得更多的就业和后续发展的机会,移民收入得到明显增长。如金沙江上游水电站建设中,优先在当地采购建设所需建材、物资和吸收周边村民就业。据初步统计,2019年采购当地砂石骨料及生活物资716.96万元,吸收周边村民213人、199辆车参与工程运输和部分辅助工程建设,给当地村民增收0.33亿元。

 

四是构筑共赢新局面,水电开发利益共享。水电资源是贫困地区发展的资源优势,要把水电资源开发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积极有序开发水电,化贫困地区资源优势为经济增长动力,使水电开发成果更多惠及贫困地区和移民群众,促进共享发展成果。2019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水电开发利益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19〕439号),旨在进一步建立健全移民、地方、企业共享水电开发利益的长效机制,构筑水电开发共建、共享、共赢的新局面。下一步,水电开发利益共享工作将进一步推向深入,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到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打赢脱贫攻坚战,历史意义深远。今年是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又遭遇疫情影响,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前不久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党全国全社会发出了脱贫攻坚的总攻令,要求落实脱贫攻坚方案,瞄准贫困地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努力完成攻坚克难任务。水电行业将努力克服疫情影响,落实精准防控策略,创新工作方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优先支持水电建设录用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集中精力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步伐,增强库区发展动力,坚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支持国家脱贫攻坚这项对中华民族、对人类都具有重大意义的伟业。

 

(作者: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吴立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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