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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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1〕721号,以下简称《通知》),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分时电价基本概念,以及实施分时电价机制的必要性。
答:分时电价机制是基于电能时间价值设计的,是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机制安排。分时电价机制又可进一步分为峰谷电价机制、季节性电价机制等。峰谷电价机制是将一天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季节性电价机制是将峰平谷时段划分进一步按夏季、非夏季等作差别化安排,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使分时段电价水平更加接近电力系统的供电成本。
大家知道,电能无法大规模存储,生产与消费需要实时平衡,不同用电时段所耗用的电力资源不同,供电成本差异很大。在集中用电的高峰时段,电力供求紧张,为保障电力供应,在输配环节需要加强电网建设、保障输配电能力,在发电环节需要调动高成本发电机组顶峰发电,供电成本相对较高。反之,在用电较少的低谷时段,电力供求宽松,供电成本低的机组发电即可保障供应,供电成本相对较低。实施分时电价机制可以充分发挥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电力用户尽量在高峰时段少用电、低谷时段多用电,从而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升系统整体利用效率、降低社会总体用电成本。
问:今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政策文件,我省做了哪些细化安排?
答:一是明确实施范围。全省工商业电力用户(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除外)、农业生产电力用户(农业排灌用电除外)、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居民生活用电自主选择。
二是优化峰谷时段。结合我省发用电实际情况,我们进一步优化了农业生产和工商业用户峰谷时段,其中,峰段为:7:00-9:00、17:00-23:00,平段为:23:00-00:00、00:00-7:00,谷段为:9:00-17:00。居民用户峰平谷时段划分保持不变。
三是明确价差比例。执行目录销售电价的居民、农业生产用户,高峰时段用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下浮50%。市场交易分时电价及代理购电分时电价不得低于目录电价的峰、平、谷价差比例。
四是细化配套措施。要求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定期开展执行成效评估,总结上年度发电侧负荷典型曲线、用户侧负荷典型曲线,分析电力系统用电负荷或净负荷特性变化,省发展改革委依此适时调整分时电价时段划分、浮动比例。
问:《通知》中峰谷时段划分出于什么考虑,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峰谷时段划分要统筹考虑发电生产供给、电网安全输送、用户消费需求等因素,着眼于电力电量平衡,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升系统整体利用效率。我省峰谷时段主要依据发电侧和用电侧曲线进行划分,尽量实现两侧曲线匹配,达到削峰填谷、错峰避峰效果。
具体来讲,从用电负荷看,我省中午12点会出现一个用电次高峰,随后逐渐下降,15点-16点出现一个相对低谷时段,16点-18点30分用电负荷上升,出现一个最高峰,18点30分-22点负荷逐渐下降,23点-7点是用电低谷时段。从发电负荷看,我省新能源电力占比较高,但发电很不稳定,其中光伏呈现夜晚无出力、中午出力最大的特点,而风电夜间出力相对较多。就风电和光伏总出力而言,基本态势趋同,即白天光伏出力占比较大,夜晚风电出力占比较大。据统计,夜晚风电、光伏总出力占总调负荷的比例较低,一般在20%左右;中午时段占总调负荷的比例最高,超过了80%。据此,我们进一步优化了全省峰谷时段划分,以促进我省新能源消纳,缓解常规火电和水电机组运行压力,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
问:国家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在峰谷电价的基础上推行尖峰电价机制,我省暂未制定尖峰、深谷时段,也未进一步拉大峰谷价差,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一是我省作为外送电大省,省内电力电量平衡有保障,从当前用电负荷来看,未出现尖峰、深谷时段。二是我省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峰谷时段,实施期限较短,效果尚待检验,需要评估后决定是否建立尖峰电价机制。三是我省当前最大峰谷差率为18%,相对较低,目前设置的3:1的峰谷价差比例能够达到削峰填谷、错峰避峰效果。
问:新的分时电价机制对居民用电价格有何影响?
答:《通知》明确,居民生活用电自主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机制,同时居民用户峰平谷时段划分保持不变。可以说,新的分时电价机制对居民用电价格基本没有影响。
原标题: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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