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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布2021年度农村水电站标准化省级复评结果

来源:浙江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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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1日,浙江省水利厅发布关于公布2021年度农村水电站标准化省级复评结果的通知,公布了2018年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36座10000千瓦以上农村水电站的复评结果。

 

 

通知如下:

各有关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根据《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浙水电〔2013〕15号)和分级管理原则,我厅委托国际小水电中心按照《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2018年4月修订)》对2018年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36座10000千瓦以上农村水电站开展省级复评。现将复评审定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2021年度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省级复评审定结果

 

 

浙江省水利厅

2021年12月20日

 

2021年度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省级复评审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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