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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侯清国: 进一步明确抽水蓄能开发建设管理要求

来源:中国能源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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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抽水蓄能加快发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解决了长期以来制约抽水蓄能发展的电价机制问题,明确了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目标。随着抽水蓄能规划资源约束和电价瓶颈问题解决,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布局、抢占规划资源,抽水蓄能开发建设热度空前高涨,但同时,也对科学有序开发抽水蓄能带来了新挑战。

 

抽水蓄能主要服务于电力系统,其开发应充分衔接电力系统需求规划,避免无序开发和资源浪费。但目前看来,部分投资企业对项目论证重视不足,项目开发与系统需求衔接机制有待完善。抽水蓄能电站普遍受区域网调调度,服务范围跨越多地,需在更大范围进行统筹,而目前由抽水蓄能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核准的机制,不利于抽水蓄能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

 

同时,抽水蓄能电站工程要进行大量地质勘测、勘探试验、计算分析等工作,项目核准和可研工作完成后,还需开展必要的筹建期工作。然而,有的地方政府和投资方为了提前核准项目,尽快开工、加速建设,出现大幅压缩合理勘测设计周期的现象;有的项目核准后主体工程立即开工,未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程序,给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带来安全和质量隐患。

 

对此,建议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抽水蓄能项目前期涉电涉网专题论证要求,投资企业应就抽水蓄能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系统接入等问题与电网企业及时对接,履行相关技术程序。可借鉴国家常规水电项目核准管理权限划分,将抽水蓄能电站核准权限调整至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建设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程序,支持投资企业合理勘测设计,推动抽水蓄能科学有序高质量发展。

 

(苏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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