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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能源局:请广东电网配合做好违规项目用电管控措施

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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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请配合做好违规项目用电管控措施的函,称广东电网除配合地方政府依法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处置外,不得支持地方政府以能耗双控为由对企业限电限产,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用能。

 

详情如下: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请配合做好违规项目用电管控措施的函

 

广东电网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第三条规定,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第十三条规定,对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节能审查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为落实上述规定,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请贵司配合做好以下用电管控措施:

 

一、除配合地方政府依法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处置外,不得支持地方政府以能耗双控为由对企业限电限产,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用能。

 

二、对于未按规定办理节能审查的在建拟建项目,在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前,不得为项目单位办理用电报装业务。

 

三、对于未按规定办理节能审查的存量运营项目(企业),密切监测其用电负荷(以2021年底用电数据为基数),请配合政府部门对相关项目(企业)进行整改,并在相关项目(企业)完成整改前不得办理企业用电扩装业务。

 

四、考虑到数据中心业态的特殊性,且我省韶关数据中心集聚区建设仍需一定时间,对于不符合国家和我省规划布局但承载重要数据的存量违规数据中心,在相关数据迁移之前,请确保其用电安全。同时请密切监测违规数据中心项目(企业)用电负荷(原则上以2021年底用电数据为基数),在相关违规项目(企业)完成整改前不得办理企业用电扩装业务。

 

广东省能源局

2022年7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蒋帮镇,83138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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