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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导流设计导则》、《水电水利工程施工交通设计导则》通过审查

来源:水电总院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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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水电总院 杜刚

 

2014年4月10日至13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电总院")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水电水利工程施工交通设计导则》送审稿、《水电工程施工导流设计导则》送审稿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电建股份,水电顾问,华东、西北、成都、昆明、北京、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武汉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09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09]163号)的要求,受水电总院委托,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和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分别承担了《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导流设计导则》、《水电水利工程施工交通设计导则》的修订工作。

 

会议听取了修编情况的汇报,与会专家逐章逐条进行了审查。会议认为提交审查的标准有关技术文件齐全,符合我国水电工程建设的现状,与国内相关标准相协调,内容较全面,具有可操作性,语言文字规范、准确,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文),满足送审稿的要求,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同意《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导流设计导则》、《水电工程施工交通设计导则》通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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