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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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2024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涉及新型储能、氢能、绿色生态、新能源等领域。
在新型储能、氢能、安全应急装备等领域超前布局一批新标准,引导产业发展方向,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升级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标准。完善两化融合标准体系,加快数字化转型标准研制。
加强高端消费电子、绿色产品等领域标准研制,满足高端化、绿色化消费需求。
在气候变化、金融服务、数字经济、新能源、航空航天、船舶、中医药等重点领域提出一批国际标准提案。
聚焦碳达峰碳中和、人工智能、量子技术等关键和新兴技术领域,新增一批国际标准组织注册专家。
探索在新能源汽车、新型电力系统、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组建一批国际标准化创新团队,加强国际标准化人才库建设。
推动构建协调配套的国家标准样品体系,加大绿色生态、生物技术、金属及非金属材料、能源等重点领域标准样品研制力度,丰富标准样品的种类和数量。
围绕消费品、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领域,积极转化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提升国内国际标准一致性水平。
原文如下: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4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行业协会(联合会):
现将《2024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
2024年是深入推进《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实现纲要2025年发展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2024年标准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深入推进纲要各项重点任务实施,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以标准有力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全力提升开放水平、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标准化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标准化事业自身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力量。
一、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加快推进新一轮标准升级
1. 抓紧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农药、淀粉、石化、铀矿冶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引领传统行业升级改造。
2. 加强涉及安全的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和实施,实现“当强则强、应强尽强”。
3. 推动农机装备、数控机床等领域标准升级,促进装备材料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转型。
4. 在新型储能、氢能、安全应急装备等领域超前布局一批新标准,引导产业发展方向,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5. 加快升级家电、家具、装饰装修材料等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家电能效水效、废旧家电回收相关标准,助力大宗消费品更新换代。
6. 升级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标准。完善两化融合标准体系,加快数字化转型标准研制。
7. 推广新型数据中心、电动汽车充电等新型基础设施标准。
8. 加强高端消费电子、绿色产品等领域标准研制,满足高端化、绿色化消费需求。
9. 健全适老家具家电、适老设备及互联网应用、康复辅助器具等适老产品标准,保障老年人生活安心舒心。
10. 完善餐饮、家政、旅游、文化娱乐、健身等领域标准,提振服务消费信心。
二、培育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大力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
11. 积极参与ISO、IEC、ITU等国际标准组织治理,在战略实施框架、评估框架、路线图等方面贡献中国智慧。
12. 修订《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
13. 鼓励各方更广泛参与各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活动。
14. 推动设立文化遗产保护、数字营销等领域国际标准组织新技术机构。
15. 在气候变化、金融服务、数字经济、新能源、航空航天、船舶、中医药等重点领域提出一批国际标准提案。
16. 聚焦碳达峰碳中和、人工智能、量子技术等关键和新兴技术领域,新增一批国际标准组织注册专家。
17. 探索在新能源汽车、新型电力系统、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组建一批国际标准化创新团队,加强国际标准化人才库建设。
18. 实施一批标准化能力建设合作项目,重点面向东盟、中亚、南亚、非洲等地区,开展标准化培训合作,加强国家间标准互学互鉴。
19. 加强标准信息交流对话,进一步完善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标准信息平台,开展标准互换,持续推动电动汽车、农业、电力等领域中外标准互认合作。
20. 推动举办虹桥国际经济论坛标准化分论坛,搭建标准化高端对话平台。
三、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集中力量开展一批标准稳链重大标志性项目
21. 健全核心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业、产业技术基础等产业基础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工业设计、工业仿真、数据库等工业软件标准,夯实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22. 加快制定增材制造专用材料、关键金属件检测等标准,推动增材制造普及利用。
23. 发布实施稀土采选精矿、稀土冶炼分离、高端稀土加工、稀土二次资源回收等标准。加快研制再生钢铁原料、再生高温合金原料、再生塑料和橡胶等再生材料标准。
24. 以芯粒互联接口、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等集成电路标准研制为重点,加快构建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等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25. 推进机器人整机可靠性信息安全、典型场景应用要求等标准制定,推广工业、农业机器人场景应用。
26. 制定一批北斗规模应用国家标准,延长北斗规模应用价值链。
27. 开展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标准研制,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28. 围绕生成式人工智能安全,加强服务安全、人工标注安全、预训练和优化训练数据安全等关键环节安全标准研制。
29. 围绕智能网联汽车辅助驾驶安全,发布实施先进驾驶辅助系统(ADAS)系列安全标准。
30. 制定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等工程机械电动化标准,推动工程机械电动化转型。
31. 开展智能家居互联互通架构、云边协同、本地互联、产品评价等标准研制,实现智能家居互联互通。
32. 统筹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同步推动技术攻关、标准研制、产业推广。
33. 加强上下游标准化技术组织协调联动,综合运用各层级标准构建与产业链相适配的标准链。
34. 发布一批标准稳链标志性成果,组织召开经验交流现场推进会,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范式。
四、加快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优化新型标准体系、着重强化标准实施应用
35. 持续优化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体系,在有色金属、塑料、土方机械、金属切削机床、风电设备等重点领域开展标准体系优化升级试点,围绕产业领域发展需求,加大力度整合一批、修订一批、制定一批、废止一批标准。
36. 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和应用,清理存量、严控增量,梳理、排查和整改地方政策措施引用地方标准不当,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况和问题,清理超范围制定、技术内容不合规的地方标准。
37. 制定经营主体信用承诺、失信信息分类、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国家标准,推动评价信息有序共享和高效利用,支撑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监管。
38. 优化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标准体系,加强前沿技术安全评估与缺陷分析关键标准制定。
39. 推动构建协调配套的国家标准样品体系,加大绿色生态、生物技术、金属及非金属材料、能源等重点领域标准样品研制力度,丰富标准样品的种类和数量。
40. 制定经营者公平竞争合规管理国家标准,为公平竞争合规管理提供指导。
41. 完善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网络标准规范体系,研究制定一体化平台网络接入机构管理规范。
42. 推进标准实施数据调查,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考核评估方案,形成“有进有出”的管理机制。
43. 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统计分析点常态化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
44. 建立健全法规引用标准、标准实施激励机制,严格落实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提升标准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作用。
45. 加大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规范管理力度,统筹布局、系统建设,强化目标导向、效果评价,发挥点上发力、面上示范、整体带动的作用。
46. 大力推进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形成一批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方法和模式,推广一批标准实施效果典型范例。
47. 建立标准化创新活跃度指数模型,分期发布全国、地方和企业标准化创新发展报告。
48. 探索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标准体系,推进制定黄河流域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强制性标准,完善华北区域“3+2”标准化战略协作机制,健全长三角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管理制度,发布一批“同事同标”的区域协同地方标准。
49. 聚焦食品、交通、现代服务业、涉水事务等粤港澳大湾区三地共需领域,公布一批“湾区标准”。
50. 建设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为海峡两岸民众提供标准信息服务。
51. 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推进国际标准化创新型城市和城市标准化创新综合试点建设。
五、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
52. 围绕消费品、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领域,积极转化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提升国内国际标准一致性水平。
53. 结合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产业、贸易、科技和工程建设等领域合作需求,加快中国标准外文版编译,加大中国标准海外应用和互认力度。
54. 加快与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相关规则协调对接,推动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互衔接。
55. 研究制定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的指导意见,以高标准促进高水平开放。
56. 提升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与国际对应程度,提高技术委员会委员成为国际标准注册专家的比例。
57. 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开展标准制度型开放试点,优先构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
58. 推动我国团体标准组织国际化发展,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和培育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
59. 更好发挥中欧、东北亚、中俄、中国—东盟、中德、中法、中英等多双边机制作用,开展标准化务实合作。
60. 积极拓展阿拉伯、非洲、美洲等区域相关国家的合作伙伴关系,签署更多标准化合作文件。
61. 建立中美政府间标准与合格评定对话机制,加强标准化合作交流。
62. 在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等合作平台,提出更多标准化合作议题。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机制框架下,谋划更多标准化成果。
六、实现标准化事业自身高质量发展,着力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扩大标准化影响力
63. 修订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办法、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推动制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64. 探索建立行业标准代号年报工作制度。
65. 大力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组织开展团体标准组织能力评价。
66. 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标准实施监督的管理办法,持续推进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监督抽查。
67. 贯彻落实《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深入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
68. 加快出台关于深化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的指导意见。
69. 统筹建设、科学管理各级各类标准化技术组织,围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等前沿技术和新兴领域,前瞻布局一批标准化项目研究组、标准化技术组织。
70. 积极推进标准数字化研究,开展标准数字化试点。
71. 深入推进技术组织联络机制实施,畅通技术组织“微循环”。
72. 持续开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国际标准组织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考核评估,加强结果运用,实现“能进能出”动态管理。
73. 组织开展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
74. 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超过300家。
75. 持续办好“民营经济标准创新周”活动。
76. 鼓励企业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深入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
77. 持续做好农业农村、智能制造、循环经济、服务、社会管理等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78. 用好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智库资源,加强标准化基础理论研究、技术路径设计和发展趋势研判。
79. 深入实施《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完善标准化相关职业分类体系和职业标准,推进标准化人才职业建设。
80. 开展全国标准化人才分类统计,建设全国标准化人才分类培养库。
81. 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强化标准化相关专业建设,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设标准化技术专业,大力培养标准化应用型人才。加大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壮大我国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选拔培养企业标准化总监。
82. 组织举办标准化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加强标准化政策宣贯解读。
83. 进一步丰富标准云课、委员网络讲堂课程资源,加大标准化教材编制出版力度,全面培育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
84. 综合运用各类媒体载体,通过专家论坛、内部刊物和“两微一端”媒体渠道,宣传标准化工作成效。
85. 持续做好纲要实施的宣传工作,总结推广贯彻落实纲要的创新实践和有益经验。
86. 开展重要国家标准宣传解读,通过一图读懂、小视频等多种宣贯形式,不断提升国家标准权威性和影响力。
87. 举办世界标准日活动,广泛开展标准化宣传,营造标准化工作良好氛围。
88. 新批准一批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修订《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加强创新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同步推动技术攻关、标准研制、产业推广,及时将先进适用的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提升标准水平。
89. 批准设立一批国家标准验证点,制定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与管理办法。
90. 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动纲要深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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