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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印发《佛山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指引(试行)》

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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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广东佛山印发《佛山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指引(试行)》,其中提到,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1-10千伏5米、35-110千伏10米、154-330千伏15米、500千伏20米。

原文如下: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指引(试行)》的函

佛发改电力函〔2024〕6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各发电企业: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广东省供用电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电力设施保护长效机制,防范外力破坏造成的停电事件,保障全市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电力可靠供应,我局会同佛山供电局制定了《佛山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指引(试行)》,请各区、各有关单位督促相关行业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企业参照执行。

附件:佛山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指引(试行)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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