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乌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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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乌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乌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任务落实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提出,推动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推动使用先进设备、智能装备、绿色装备。以设备更新带动产业和园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抢抓政策机遇、市场机遇,结合实际推动煤矿设备、电力设备更新改造。力争到2027年,煤电机组“三改联动”106万千瓦,淘汰落后煤电产能30万千瓦。
详情如下:
乌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乌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任务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乌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任务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6月8日
乌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任务落实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推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结合乌海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以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七大领域设备更新为重点,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大力促进先进设备推广应用,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大幅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为加快培育发展具有乌海特色的新质生产力创造条件。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全市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50%以上,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实现有效提升,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1.推动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制定工业领域重点行业设备(含煤矿、非煤矿设备及电力电网设备)更新改造专项方案。围绕新型工业化,以设备高端化提升、智能化改造提能、绿色化转型提标为重点方向,聚焦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电力、机械等重点行业,对标行业标准引导企业因地制宜、“一企一策”开展更新设备和实施技术改造。力争到2027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并向中小企业延伸。新增智能制造车间和工厂分别达到3家和6家以上。探索开展各行业更新改造的直接效益和带动效应分析评估。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推动使用先进设备、智能装备、绿色装备。以设备更新带动产业和园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抢抓政策机遇、市场机遇,结合实际推动煤矿设备、电力设备更新改造。力争到2027年,煤电机组“三改联动”106万千瓦,淘汰落后煤电产能30万千瓦。加快传统煤化工升级改造,推动焦化行业相关设备、BDO一体化生产设备更新;支持装备制造业、汽车拆解加工利用行业在设备更新改造中加快发展;鼓励推动首台套、隐形冠军、专精特新等企业参与到设备和产品更新相关领域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和市场开拓行动中。结合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推动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大气环境监测设备、VOCs治理设备更新替换。
2.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制定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温暖工程”,加大对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筑节能改造等更新支持,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技术升级、提质提效。对超使用寿命、超期服役达到强制性淘汰标准的设备坚决淘汰更新,做好投入使用15年以上老旧住宅的电梯隐患排查、摸底评估和更新改造,鼓励平层入户方式加装电梯。推动蓝益生活垃圾焚烧锅炉设备更新改造。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可回收物分拣设备更新,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车辆装备和配备使用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大力推进水泵、消毒、除臭、自控等各类污泥污水处理专用机械设施设备更新和污水管网改造,推动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超期服役计量水表等供水设施升级。支持老旧、漏损供热管道更新改造,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更新加装热计量装置等设备,优先改造既有热泵机组。持续实施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加强对燃气管道等风险点监测,补齐配足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探索通过物联网、智能感应等监测设备,加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动城市设施硬件升级和城市管理软件迭代,不断提升城市智慧化、绿色化、安全化水平。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等智能建造设备,推动使用超过10年以上、高污染、高能耗、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3.加快交通运输设备、老旧农业机械更新。制定交通运输设备更新计划。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重点推动运营8年及以上、动力电池过质保期及其他技术状况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的老旧城市公交车辆更新,确保全市新增及更新公交车新能源占比达到100%。根据摸排结果,加快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进一步优化城区充电站点布局,推动充电桩建设和投入运营,提高使用效率,助力新能源公交和出租汽车有序更新。加大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快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支持邮政快递老旧安检设备更新和全自动智能分拣成套设备更新,支持邮政快递配送车辆电动化替代。力争邮政快递运输车辆新能源比例提高至30%。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机械化发展实际,持续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相关政策,依托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进行报废补贴和更新补贴,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
4.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分领域制定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专项方案。严格落实学科专业教学装备配置标准,推动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更新置换先进教育教学与实习实训设备、信息化教学设备,中小学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置换实验室仪器设备、信息化教学设备,进一步提升教学和科研水平。推进观光游览、游乐、演艺、智慧文旅改造、文物保护利用、高清超高清等设施设备更新,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强制性标准,按规定淘汰更新,确保运行安全。提升景区、文化馆、博物馆等场馆数字化管理水平,优化在线预约预定、流量监测监控、科学引导分流、智能导游导览等服务功能。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检验检查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进一步提升医疗设备水平,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系统建设,拓展移动智慧医疗、远程诊疗应用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质。推动医疗机构病房便利化、标准化、智能化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完善无障碍化设施,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1.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支持。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引导自主淘汰符合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依法依规报废达到年限标准的车辆,落实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挖掘汽车消费潜力,因地制宜采取消费券等促销支持方式,对购买符合相关要求的新能源及燃油车辆给予相应补贴,结合消费信贷、分期购物等方式,鼓励销售企业让利惠民。提高企业回收服务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围绕交易、上牌、出口、维修等汽车消费全生命周期推动相关服务业发展。力争2024年完成汽车以旧换新1000辆以上。
2.鼓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行动,释放家电更新消费需求。鼓励废家电回收全链条处理。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完善“线上+线下、产品+服务、零售+体验”等模式,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新家电的消费者予以优惠,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进社区、进园区、进机关,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
3.推动家装消费换新。支持有条件的居民住房通过市场化、商业化模式装修改造,实施家装厨卫更新工程,鼓励开展旧房装修、厨卫更新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挖掘消费潜力,实现愿改尽改。完善家具免费上门收旧服务,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商贸企业对购买绿色智能家居产品给予相应优惠。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方面“两网融合”。加快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多元化的回收点、站、场三级回收网络。规范现有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方式,培育骨干企业。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和商贸企业建立“换新+回收”渠道,探索构建逆向物流系统。根据地区实际和处理能力,优化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合理布局,推动建立汽车全生命周期信息交互体系。引导企业推广上门收车服务模式,鼓励回收拆解企业提高资源高值化综合利用水平,向下游零部件再制造延伸拓展。培育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完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合理布局回收点、中转站和分拣中心,鼓励为居民提供上门回收服务。促进废旧产品循环利用,畅通回收循环利用链条,形成良性循环。
2.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鼓励电子产品、家电、服装、家具、书籍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鼓励社区建设二手商品寄卖店(点),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发展,推动交易平台企业加强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提高交易效率。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评价机制、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用信息共享。积极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推动二手车交易减环节、降成本、提效率,鼓励车企开展二手置换、经销企业提供车辆质保服务。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二手回收服务,扩大二手商品交易规模。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
3.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推动资源高水平再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设备实施再制造,落实自治区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有关政策。提前谋划引进有关企业并进行核心关键技术攻关,推进相关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4.推进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围绕重点产业链,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立足乌海及周边地区实际,整合现有回收循环利用资源,加强前端回收和后端市场的有效连接,健全区域性回收循环利用体系,提高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推进报废汽车、报废农机、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落实快递包装无害化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加强推动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1.落实并执行好能耗、排放、技术标准。以实施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企业能效核查工作为契机,靶向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碳改造和设备能效提升,严格执行产品设备能效水平标准及相关要求,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用能设备。执行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组织开展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和乘用车、重型商用车能量消耗量值相关限制、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等领域国家标准的宣贯培训、推广应用和标准实施效果评估。
2.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组织开展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等领域国家标准的宣贯实施,引导消费者关注家电产品的安全使用年限,及时淘汰更新,促进绿色优质产品消费。强化监管手段,探索建立智能化监管体系,及时发布监管信息,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落实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严格质量安全监管,推动市场健康发展。加大绿色认证、有机认证和“蒙”字标认证等高端品质认证力度。积极参与国家、自治区相关标准制定、修订。
3.推动资源循环利用标准研制。组织开展绿色设计、再生资源回收、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等领域国家标准的宣贯培训、推广应用和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建立标准化工作信息通报机制,及时收集整理推送国家、自治区标准信息,加强标准宣传培训。配套实施国家标准,协同推进地方标准建设,征集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在绿色循环、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重点领域发布一批地方标准。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积极申请参加再生资源回收国家标准的研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推进落实。建立乌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推进机制,在工作中坚持统筹推进,做到谋划项目要统筹、争取项目要统筹、抢抓市场要统筹、规范标准要统筹、资金使用要统筹。统筹整合生产、销售企业和金融平台资源,打通政策落实堵点、卡点。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落实,确保政策到位、任务到位、协同到位、项目到位。要加强前期摸底,抓紧谋划储备一批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工程项目,建立分领域项目储备清单,扎实开展好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财政补贴等资金支持,确保设备和产品更新换代持续健康推进。
(二)优化财税金融支持。完善财税支持,落实好设备更新改造、以旧换新、购车等财税补贴政策,推动相关产业发展。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优化金融支持,运用结构性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技术改造、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
(三)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全力实施自治区科技“突围”工程,加强与国家、自治区科技力量联动,采取刚性引进、“揭榜”柔性引进等方式,积极引进国内优势专家团队,通过“揭榜挂帅”“赛马比拼”等重大项目组织方式和“创新联合体”技术攻关协同机制,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研攻关,解决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承接前沿技术验证示范任务,做好创新成果跟进服务和产业孵化落地。鼓励促进各种新技术竞争成长,努力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总结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对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报道;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到稳定信心、稳定预期、稳定投资;要注重与展会、“消费促进年”活动等结合,利用新媒体、电商平台等渠道推介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类载体平台,创新方式方法,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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