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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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江苏省发改委就《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提升电网综合承载能力。到2025年,江苏省电网分布式光伏接入能力不低于5000万千瓦,到2030年不低于8000万千瓦。
优先就近就低接入电网。鼓励分布式光伏投资企业开展分布式光伏“整村连片”规模化开发,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靠近电力负荷建设,在用电负荷密集且电网网架较强的地区,采用低压就地接入方式,实现电力就地消纳。原则上分布式光伏项目装机容量在8千瓦及以下的接入电压等级为220伏;8至400千瓦的接入电压等级为380伏;400至6000千瓦的接入电压等级为10千伏;6000千瓦以上、不能就地平衡的,可接入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不具备低压接入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汇流升压至中、高压配电网或在相应变电站(台区)配置独立储能等方式改善接入条件,经接入系统评估满足电网安全要求后安排接入。
支持开展分布式储能建设。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分布式光伏发展情况,可适时出台有关配储政策,鼓励分布式光伏投资企业按照一定比例配建或租赁分布式储能设施,并以聚合共建、租赁共享等模式集中统筹建设分布式电网侧储能。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出台配储政策后,可按不高于10万千瓦的规模进行分布式电网侧储能的规划建设,分布式电网侧储能直接接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各设区市发改委牵头负责本地分布式电网侧储能项目规划配置及投资主体确认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管理。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应组织各县(区)电力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根据配电网规划,科学制定分布式电网侧储能的规划布局方案,并附投资主体方案及时报省发展改革委进行规划评估。在满足独立接入、独立计量等技术要求的前提下,纳入省级规划的分布式电网侧储能项目可按照“苏发改能源发〔2023〕775 号”的充放电调用政策进行结算。
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工作,提升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我们起草了《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7月23日前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电力处。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7月23日
邮箱:jsmtdlc@163.com,电话:025-83390366,025-83390126。
附件:1.关于高质量做好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2.《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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