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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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西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监管的通知》。
通知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健全安全制度体系。各有关单位要抓紧梳理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生产政策文件和标准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建立健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勘察设计、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工程质量、并网接入、运行维护、输配电网建设改造等安全监管规定和标准体系,为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制度依据。
做好施工现场监管。一是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或自然人(以下统称建设单位)和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加强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带电作业、起重吊装等高风险作业管理。
二是在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1-10千伏5米,35-110千伏10米,220千伏15米,500千伏20米)进行分布式光伏施工的,作业前必须向相关电力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三是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过程中,要合理安排单一作业面上的作业人数和设备材料堆放数量,防范人员设备局部过度集中造成坍塌事故。
四是施工现场要加强安全防护,在临边临空区域、屋顶采光带等部位设置永久护栏,在屋顶周边加装防护网。
五是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及其周边易燃易爆物品,采取设置隔离区、配备消防器材等措施防范动火作业引发的火灾风险。六是厂房屋顶项目施工中,要检测厂房可燃废气排放情况,严禁动火作业期间排放可燃废气。
七是加强安装调试质量管理,保证汇流箱、逆变器、线缆接头等连接牢固,避免虚接引发直流拉弧。八是加强建设进度管理,严禁赶工期抢进度,严禁在大风、雨雪、雷电等恶劣天气下冒险施工作业。
加强安全应急管理。建设单位、各参建单位、运行管理和维护单位和电网企业要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应急管理,在建设和运行期间,制定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和事故险情,其中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还要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定期开展演练,储备必要抢险救援物资;强化应急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与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及周边单位的联络沟通机制,及时获取灾害信息,共享应急资源。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设单位、各参建单位、运维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及周边可能受影响人群的常态化安全教育,定期开展事故警示,强化安全意识,提升防范能力,遏制坍塌、火灾、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
原文如下:
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监管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各开发园区管委,玉林供电局,各相关企业:
近年来,分布式光伏发电快速发展,装机总规模不断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数量众多、区域分散、周边环境复杂,安全生产管理难度较大,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风险和挑战。为加强分布式光伏安全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一)选址要求
1.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分布式光伏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利益相关人无异议,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应有明确产权证明。
2.项目建设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与周边建筑物、景观(风貌)相协调。
3.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屋顶或光伏投资企业租赁自然人产权屋顶建设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仅限利用屋顶资源,光伏组件不得超出屋顶区域;严禁以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由占用宅基地、公共空间以及各类零散用地资源。
(二)安全要求
1.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应符合结构安全性要求。
2.光伏发电设备应设置可操作、可闭锁、具有明显断开点的开关设备,满足电网要求的频率、电压、功率因数等参数。综合考虑防雷接地措施及接地电阻要求,接地电阻应符合防雷设计标准。
3.光伏发电系统的支架及其支撑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及抗腐蚀能力,并与主体结构有可靠的连接和锚固。
4.光伏发电系统安装位置不得妨碍他人通行、通风、采光,不得影响消防、环保等设备的正常使用、检修和安全检查。
5.光伏发电系统需采取相应的隔音措施,有效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加强安全管理
(一)健全安全制度体系。各有关单位要抓紧梳理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生产政策文件和标准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建立健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勘察设计、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工程质量、并网接入、运行维护、输配电网建设改造等安全监管规定和标准体系,为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制度依据。
(二)做好施工现场监管。
一是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或自然人(以下统称建设单位)和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加强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带电作业、起重吊装等高风险作业管理。
二是在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1-10千伏5米,35-110千伏10米,220千伏15米,500千伏20米)进行分布式光伏施工的,作业前必须向相关电力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三是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过程中,要合理安排单一作业面上的作业人数和设备材料堆放数量,防范人员设备局部过度集中造成坍塌事故。
四是施工现场要加强安全防护,在临边临空区域、屋顶采光带等部位设置永久护栏,在屋顶周边加装防护网。
五是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及其周边易燃易爆物品,采取设置隔离区、配备消防器材等措施防范动火作业引发的火灾风险。六是厂房屋顶项目施工中,要检测厂房可燃废气排放情况,严禁动火作业期间排放可燃废气。
七是加强安装调试质量管理,保证汇流箱、逆变器、线缆接头等连接牢固,避免虚接引发直流拉弧。八是加强建设进度管理,严禁赶工期抢进度,严禁在大风、雨雪、雷电等恶劣天气下冒险施工作业。
(三)加强安全应急管理。建设单位、各参建单位、运行管理和维护单位和电网企业要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应急管理,在建设和运行期间,制定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和事故险情,其中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还要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定期开展演练,储备必要抢险救援物资;强化应急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与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及周边单位的联络沟通机制,及时获取灾害信息,共享应急资源。
(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设单位、各参建单位、运维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及周边可能受影响人群的常态化安全教育,定期开展事故警示,强化安全意识,提升防范能力,遏制坍塌、火灾、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
三、其他要求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是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其中,项目由建设单位利用自有建筑物或场地投资建设的,建筑物或场地的所有权人是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利用他人的建筑物或场地建设的,建设单位是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筑物或场地所有权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建筑物、场地租用合同(合作协议)约定,对项目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各开发园区管委、各县(市、区)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督促指导项目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委将对全市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存在安全隐患且长期整改不到位导致人员伤亡的项目开发企业,将对其依法依规实行惩戒措施。
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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