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征求《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控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意见。文件显示,文件提出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控的总体要求、安全监测、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等规定。
文件明确,储能电站运行监控系统宜具备自诊断功能,可在线诊断电化学储能电站运行工况。功率为1MW或容量为1MWh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的运行监控系统宜采用双机冗余配置,其余电化学储能电站可采用单机配置。
运行监控系统出现异常和故障时应能及时报警,采用了双机冗余配置的应无扰动切换至备用设备,储能电站值班人员应及时检查处理。运行监控系统宜具备自诊断功能,可在线诊断电化学储能电站运行工况。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功率为500kW且额定能量为500kWh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额定能量低于500kWh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可参照执行。
原文如下: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征求《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控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意见的函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下达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第三批)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4〕248号)的要求,由广东省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牵头组成的标准起草小组在立项资料标准草案基础上,经过近半年的调查研究、起草讨论、单位内审,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地方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控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为了进一步完善该项标准内容,现公开向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入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相应位置,属单位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属个人意见的请签名,于2024年11月25日之前将扫描件发送到省应标委秘书处邮箱(gdsaky_zhf@gd.gov.cn),联系人:张浩峰,电话:020-83135422。
您的宝贵卓见对于本标准具有决定性影响,对于您的帮助,谨致上最诚挚的感谢!
附件:1.地方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控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含编制说明)
2.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