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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总院与国际可再生能源署、青海省人民政府签署联合声明

来源: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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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IRENA合作办公室与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在西宁共同签署《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环境影响与效益研究合作的联合声明》。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总干事弗朗西斯科·拉·卡梅拉,青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林虎,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院长、中国—IRENA合作办公室负责人李昇出席签署仪式。

随着全球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和大规模部署,其生态环境影响与效益也愈发显著。我国《“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的生态环境效益和生态治理效益,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相得益彰。”因此,将环境和社会经济因素纳入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项目开发建设,是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青海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近年来以“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为指引,加快推动能源转型,目前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93%,位居全国首位。同时,青海是三江之源、“中华水塔”,在全国乃至全球生态安全与生物多样性格局中占据着重要而突出的地位。今年8月,在国家能源局指导下,合作办公室陪同IRENA知识、政策和金融中心副主任乌蒂·科利尔赴青海调研,与青海省政府和相关企业围绕可再生能源生态环境影响和协同发展模式等进行深入探讨。三方就联合开展可再生能源环境影响及效益研究达成初步共识,并于10月30日正式签署《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环境影响与效益研究合作的联合声明》。

根据联合声明,三方同意在以下方面开展合作:

一、开展联合行动,系统分析可再生能源对环境的影响及其带来的效益,进行案例研究,并提出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部署、社区赋权与环境保护之间协同效应的政策建议。

二、加大合作力度,呼吁利益相关方和政策制定者关注可再生能源的环境影响,并认识到推动可再生能源、环境保护与地方社区协同发展的重要性。

三、加强在可持续发展和能源转型领域的知识对话与技术交流,邀请决策者、行业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参与,以提升对该议题重要性的认识。

此次联合声明的签署是落实《中国国家能源局与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谅解备忘录》、深化中国与IRENA务实合作的重要举措,将为推动全球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和包容的能源转型贡献中国智慧和方案。

当日,李昇陪同拉·卡梅拉与王林虎进行会见交流,就青海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加强与IRENA合作等进行深入交流。国家能源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熊敏峰、欧美处处长李翔、青海省政府副秘书长董玉毅、省发改委主任张纳军、省外事办主任王志忠、省能源局局长许海铭、水电总院国际业务部主任姜昊等陪同参加会见和签署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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