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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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国家能源局组织派出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对接入县级调度发电企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管工作,其中国家能源局驻点山东省开展了现场监管。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县调企业共29482家,机组67218台,装机容量4022万千瓦,企业总数约占全国发电企业总数的80%,机组数量约占全国发电机组总数的60%,装机容量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3.5%。
从发电类型来看,县调企业主要是水电、火电、新能源发电等,其中水电企业29042家,机组66137台,总装机容量3574.2万千瓦;火电企业108家,机组361台,总装机容量131.4万千瓦;热电企业147家,机组308台,总装机容量197.1万千瓦;太阳能发电和风电企业共49家,总装机容量30.8万千瓦。
从专项监管情况看,县调企业的主要特征为企业数量大、水电占比大;企业规模小、单机容量小。在全国县调企业中,按规定应持有电力业务许可证的企业15009家,机组41004台,装机容量3474.2万千瓦;属于豁免范围的1千千瓦以下小水电企业14473家,机组数量26214台,装机容量405.7万千瓦。
全国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的县调企业共13065家,机组34835台,装机容量2753万千瓦,已许可企业数量约占县调应取证企业数量的87%。
全国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的县调企业1944家,机组6169台,装机容量721.2万千瓦。
其中,391家企业因不符合许可条件无法取得许可证,一是一些小水电建设时间较早,由于历史原因,项目存在审批、环保、验收等手续不全的问题;二是企业规模很小,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人员技术力量不足等问题,不能达到许可条件。此类企业共涉及未许可机组1246台,总装机容量171.7万千瓦。
此外,1553家企业未按要求申请许可证,这些企业依法持证经营意识淡薄,已并网发电但未向派出机构申请许可证,其中公用电厂1472家,自备电厂81家。从机组类型上看,在未申请许可的1553家公用电厂中,绝大部分为小水电企业,共计1461家,新能源发电企业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50家,热电企业14家,其他企业28家。
原标题:1944家县调企业 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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