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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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二〇一三年度省水电学会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更好地开展学会工作,促进学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学会能有必要的活动经费,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广东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会费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的收费标准,分别按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收取会费。
您单位是 单位,请缴纳二〇一三年度会费人民币 元(¥ 元)。对贵单位的大力支持,谨表衷心谢意。
会费请汇:
收 款 单 位:广东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开 户 银 行:建设银行广州市五羊新城支行
银 行 账 号:44001400905053000612
联 系 人:伍展阳 郑耀华
联 系 电 话:020-87364462(兼传真)
邮 编:510630
学 会 地 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北塔1315室
请贵单位汇款后填好下面回执寄回或传真给学会,以便开具发票。
回 执
本单位已将会费 元在 月 日汇往学会,请收款后将发票寄到 公司(院) 科(室) 同志收。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