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夏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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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优化电力交易 打好“百日攻坚战”的通知。
文件提到,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开展奋力实现全年发展目标“百日攻坚战”有关工作部署,发挥电力支持产业发展的作用,结合市场供需形势变化、电力市场运行情况和近期市场主体反映相关诉求,经征求各市场主体意见建议,现对2024年区内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进行以下优化:
一、进一步丰富电力市场交易品种。滚动开展多月、月度、旬等补充交易,保障新投产和复工复产企业用电需要。健全交易合同调整机制,对于因用电企业停产、减产造成的合同调整(提供所在地电网公司证明),发电企业原则上要配合开展合同置换、回购工作。
二、进一步放开市场主体交易申报限制。简化市场主体交易申报流程,取消“煤电年度交易各时段交易电量不低于该时段可发容量对应上网电量的20%”、“单笔交易中风电峰、平、谷三段申报电量均不低于总申报电量的20%”的限制,火电企业不得向用户设置交易比例门槛。
三、进一步鼓励参与日融合调偏曲线。取消日融合交易中各时段发电企业买入或用户卖出电量不得超过该时段持有合同净值20%的限制,促进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日融合市场进行曲线调偏,提升中长期交易合同履约率。
四、进一步降低中长期签约比例要求。考虑受市场行情影响,大工业用户用电负荷波动较大,将市场主体年、月、旬交易电量比例要求由80%调整至70%,降低市场主体合同履约风险。
五、进一步优化调整用户偏差电量结算系数。考虑近期大工业市场低迷,将用户各时段正偏差电量系数K1由2.0调整至1.85,即超计划结算价格由0.519元/千瓦时(0.2595*2)调整至0.480元/千瓦时(0.2595*1.85),减少用户偏差结算费用,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六、进一步优化高耗能浮动电价系数。2024年市场交易中,高耗能浮动电价系数K3=2023年煤电与高耗能用户交易均价/煤电与非高耗能用户(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均价-1,目前执行0.21。结合近期电煤价格下行、区内主要高耗能行情低迷等实际情况,根据2024年上半年交易成交情况优化高耗能用户浮动电价系数,K3=2024年上半年煤电与高耗能用户交易均价/煤电与非高耗能用户(不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均价-1,经计算K3为0.15,降低用电企业成本。
七、进一步加大高耗能电价企业名单调出力度。实行月度常态化滚动认定机制,每月对高耗能单位产品能耗达到标杆水平或先进水平,且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超过40%(其中绿证不少于15%)的企业组织认定,满足6个月要求的经认定后,次月即动态调出高耗能电价企业名单。
八、进一步加大跨省跨区绿电交易。组织区内有绿电需求用户积极参与省间绿电交易,协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支持,争取区外绿电资源,以平台聚合方式开展跨省集中竞价绿电交易,提升区内用户绿电消费占比,推动我区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和成本降低。
九、进一步加强电力交易宣贯指导。电网企业、交易中心要通过集中培训、送政策走基层等加强电力交易规则宣贯培训,对重点用户实施“一户一策”指导,鼓励企业开展电力交易员培训,积极参加全国电力交易员职业资格考试,切实提升用电企业适应电力市场改革的能力。
2024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其他事项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4年电力中长期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发改运行〔2023〕807号)执行,此通知从印发之日起执行至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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