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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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为加强和规范对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发布《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管理实施细则》。
其中明确支持范围:(一)新型储能产业领域具备较大竞争优势的锂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氢储能/燃料电池、飞轮电池等产品的工程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二)储能电池用材料、电子元器件、生产工艺装备等产品的工程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三)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变流器(PCS)及系统集成等产品的工程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四)省委、省政府确定扶持的其他事项。
原则上采用事后奖励形式,对符合 申报条件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投入的产业化费用(仅限于设备 购置费、配套软件购置费、设备软件安装调试费、研发材料购 置费、自研设备外协加工费、工程样品测试费,不含税),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予以支持,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以下为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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