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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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二〇一四年度省水电学会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更好地开展学会工作,促进学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学会能有必要的活动经费,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广东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会费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的收费标准,分别按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收取会费。
您单位是 单位,请缴纳二〇一四年度会费人民币 元(¥ 元)。对贵单位的大力支持,谨表衷心谢意。
会费请汇:
收 款 单 位:广东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开 户 银 行:建设银行广州市五羊新城支行
银 行 账 号:44001400905053000612
联 系 人:伍展阳 郑耀华
联 系 电 话:020-87364462(兼传真)
邮 箱:gdsdxh@vip.163.com
请贵单位汇款后填好回执并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广东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以便寄回广东省财政厅规定统一使用的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
二〇一四年度会费回执
本单位已将会费 元在 月 日汇往学会,请收款后将发票寄到 公司(院) 科(室) 同志收。 发票抬头: 邮寄地址: 邮编: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