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伏們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2日
点击数: 55
日前,湖南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我省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全年按每日24小时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段各8小时——
低谷:00:00-6:00,12:00-14:00;
平段:6:00-12:00,14:00-16:00;
高峰:16:00-24:00.
每年1月、7月、8月、12 月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其中,7月、8月尖峰时段为 20:00-24:00;1月、12月尖峰时段为18:00-22:00。
对比可以发现,12:00-14:00由此前的高峰时段,调整为现在的低谷时段。
浮动比例方面:
(一)工商业用电用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以及输配电价中的容(需)量电费不参与浮动。高峰、平段、低谷浮动电价比为1.6:1:0.4,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再上浮20%。
(二)选择执行分时平均电价的工商业单一制用电用户。用电价格由平段电价和分时平均浮动电价构成,分时平均浮动电价按0.07元/千瓦时标准执行。
(三)选择执行分时电价的农业生产用电用户。平段电价为目录销售电价,高峰、平段、低谷及尖峰电价浮动比例与工商业用电一致,目录销售电价中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浮动。
该方案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原文如下:
特别声明:水电学会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