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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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8日,其前身广东省粤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全国第一家因“厂网分开”电力体制改革而组建的发电企业,2003年更名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2月18日,正式更名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30亿元人民币,由广东省政府和华能集团分别持有76%和24%股权。
公司在广东省委、省政府及省国资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国企肩负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秉承广东电力优良传统,积极践行“合和共生,守正出新”的企业哲学和“厚德善能,益邦惠民”的企业使命,坚定执行以能源为核心,相关产业协同发展,立足广东、面向全国、开拓国际市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能源集团的发展战略,努力保障全省能源安全清洁供应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历经二十余年的改革发展,公司深耕能源行业,用心创造绿色能源,已成长为广东省属实力最强,规模最大的能源企业,是广东省推动能源转型,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主力军。
公司核心产业涉及火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核电、天然气等,上下游产业涉及煤矿、航运、港口、金融业、综合能源服务等,遍布广东全境并延伸至省外和海外,已形成以能源产业为核心、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截至2022年底,公司资产总额超2200亿元,在职员工1.5万人,可控装机容量超4400万千瓦,可控航运运力近190万载重吨;全年实现营业收入约740亿元,上网电量超1400亿千瓦时,售电交易电量和用户规模连续7年居全省第一,年采购天然气量近27亿立方米、煤炭供应量近5000万吨;拥有全资、控股、参股单位503家,控股1家A股上市公司(粤电力)。在2022年中国企业500强位列第343位。
展望未来,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省国资委工作要求,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坚定不移推动“再造一个能源集团”,奋力开创集团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绿色低碳能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