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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电经济可开发量、开发度及与世界各国的比较

来源:中国大坝协会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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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水电经济可开发量、开发度及与世界的比较水电开发度目前没有统一的计算方式,加上经济可开发量、技术可开发量随着技术、经济以及能源需求的变化会发生变化,因此各国发布的开发度常有变化。为了便于比较,本文采用各国发布的水电发电量作为统计计算的参数,考虑到水电站设计发电量在统计上的困难以及丰枯年水电发电量变化较大的因素,计算时采用各国最近(1998年以后)公布的实际发电量的最大值除以最近公布的技术或者经济可开发量,从而得出各国水电技术或者经济开发度。由于各国公布的水电发电量中含有抽水蓄能发电量,加上经济可开发、技术可开发分类上难以严格,因此有些国家的经济开发度会出现超过 95%,甚至超过100%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则按经济开发度超过95%统一表述。

 

 

2010年全球水电总发电量34097亿千瓦时,占经济可开发量87211亿千瓦时的 39 %,其中,多数发达国家按水电经济可开发计算,开发度在80%以上,发展中国家水平多在30%以下。非洲总的经济开发度约为13%,亚洲(包括土耳其、俄罗斯)约为34%,澳洲与大洋洲为49%,南美洲为45%,中北美洲为66%,欧洲(不含土耳其、俄罗斯)为72%。我国水电经济可开发量17530亿千瓦时,占世界的20.1%,位居世界第一位。

 

2010年,我国全年水电发电量为6622 亿千瓦时,占世界水电发电量的19.42%,占全国发电量的16%,经济开发度达到38%。发达国家水电的平均经济开发度已在60%以上,实际水电发电量超过经济可开发量95%以上的国家有德国、瑞士、西班牙、意大利,美国达到了82%,日本达到了90%。按技术可开发计算,几个主要国家的开发度为德国74%、瑞士92%、美国67%、西班牙 67%、意大利 86%、日本73%,中国则为27%。

 

根据2010年的统计数据,世界上有19个国家水电占总发电量的90%以上,如挪威、巴拉圭、阿尔巴尼亚等国;有57个国家水电占50%以上(包含 50%),包括巴西、加拿大、瑞士、奥地利等国;有64个国家水电占40%以上,包括南美的大部分国家。全世界水电的发电量占所有发电量总和的16%,水电总装机容量为937324MW,在建水电装机大于185180MW。我国的三峡装机为22500MW,位居世界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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