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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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科技赋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聚焦智能建造和绿色建造,加快推进建筑业向工业化、数字化和绿色化转型。鼓励企业开展“人工智能+建筑业”探究和智能建造技术产品研发推广。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建筑机器人等新兴产业,加强建筑节能降碳技术和新型绿色建材应用。将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园区、智能建造等领域技术研发纳入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支持范畴。在大型公共建筑和重点园区开展碳排放在线监测、报告与核查体系试点,为建筑碳交易奠定数据基础。对行业企业实施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给予技术改造资金或贴息补助。支持企业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通信、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施工现场及既有建筑安全防护水平。
详情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求《科技赋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工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了《科技赋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6年4月11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与科学技术处。
联系电话:0771-2260042;工作邮箱:tkjc@zjt.gxzf.gov.cn。
附件:科技赋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
(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科技赋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暨城市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结合我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构建协同创新机制
(一)建立跨部门联合推进机制。强化科技政策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业发展规划协同,将住房城乡建设各行业内容纳入自治区科学研究重点,促进主管部门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聚焦政策供给、资源对接、平台搭建等创新服务。(责任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
二、优化项目管理方式
(二)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联合专项建设。强化战略合作,布局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围绕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目标,以及“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要求,立项支持一批技术先进、带动作用明显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攻关项目。建立“自筹为主、财政引导、荣誉激励”的多元支持机制,鼓励申报主体以自筹方式实施科技项目,对技术水平高、转化成效好的优质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并纳入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库重点推广。(责任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
(三)优化项目组织形式。面向行业发展需求和区域特点,综合运用公开择优、揭榜挂帅等多种组织方式遴选和支持项目,攻克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共性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完善建设科技计划管理制度,建立“全流程管理+精准化指导”服务机制,加强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组建高校教授、行业专家、财务顾问组成的专项指导团队,提供技术路线优化、研发瓶颈突破等全周期指导。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项目库,完善后评估和案例推广机制。(责任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按职责分工)
三、创建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
(四)组建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建自治区级各类创新平台。组织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布局建设一批校企共建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和场景验证中心,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校共建实体化平台。建立以成果转化量、技术服务收入、行业贡献度为核心的绩效评价机制,实行动态管理。(责任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按职责分工)
四、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
(五)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库,联动保障技术攻关、平台建设、人才引育等要素供给。对入库企业按“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提供差异化支持,初创企业侧重研发补贴,成熟期企业侧重成果转化激励。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鼓励优质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申报科技重大专项、工业振兴专项和“千企技改”工程。强化工程项目研究经费对研发和成果推广的支持力度。(责任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教育厅、国资委按职责分工)
(六)引导企业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鼓励企业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重大需求,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申报广西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按单位获得资助经费额度1:1配套,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责任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教育厅、国资委按职责分工)
(七)推动科技金融支持政策落地。鼓励金融机构针对绿色建筑、智能建造等领域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构建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将住房城乡建设纳入广西政府投资基金支持范围,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创新发展基金。(责任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党委金融办、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广西金融监管局、广西证监局)
五、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八)聚焦“人工智能+”小切口,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场景升级。强化关键技术攻关,开展生成式人工智能、知识图谱与多模态交互技术融合研究,打造建筑领域专属大模型;推动“AI+BIM”技术融合及装配式建筑智能化应用。建立“AI+住建”场景开放机制,每年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创新应用场景,聚焦智慧城市、绿色建筑、建筑业等重点方向,组织技术供需精准对接,遴选一批项目重点扶持。夯实数据资产底座,建立建筑全生命周期数字档案与缺陷数据库,制定缺陷智能检测技术标准,开发常见缺陷AI识别模型。组建行业人工智能开放创新中心,发布应用指南与技术规范,推动建筑数据资产化。(责任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数据局、科技厅按职责分工)
(九)聚焦智能建造和绿色建造,加快推进建筑业向工业化、数字化和绿色化转型。鼓励企业开展“人工智能+建筑业”探究和智能建造技术产品研发推广。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建筑机器人等新兴产业,加强建筑节能降碳技术和新型绿色建材应用。将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园区、智能建造等领域技术研发纳入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支持范畴。在大型公共建筑和重点园区开展碳排放在线监测、报告与核查体系试点,为建筑碳交易奠定数据基础。对行业企业实施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给予技术改造资金或贴息补助。支持企业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通信、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施工现场及既有建筑安全防护水平。(责任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园区办、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
(十)聚焦“安全、舒适、绿色、智慧”,推广“好房子”惠民实用技术。发布“好房子”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加大惠民实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推广应用。面向未来住房品质提升与完整社区功能完善需求,布局重大科技项目。推广全装修交付、智能家居、装配式装修及绿色建材应用等居住品质提升技术用于城乡住房。在养老服务机构全面推广适老化技术设备,建立居家养老改造技术服务体系。集成社区智慧治理平台,完善完整社区配套设施。打造“好房子”样板和实训基地。建立 “好房子”分业分类综合评价体系。为“好房子”技术产品提供检验检测服务。(责任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商务厅按职责分工)
(十一)聚焦城市治理现代化,提升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动城市治理数据共享,依托自治区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依托CIM平台构建城市更新智能体检指标体系,形成多部门联动的业务预警处置推进机制。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术创新成果在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以及生态环境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的应用。围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智慧交通、城市水系统治理、海绵城市建设、水生态修复、关键金属等重点需求,依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丰富场景,统筹政产学研创新资源,加强项目谋划与申报。(责任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数据局、公安厅、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
(十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和产业化应用。支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推动上升为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强化标准作为科技产出的核心技术指标。推动面向东盟的工程建设标准国际化,依托中国—东盟建设部长圆桌会议等平台,建立建筑业标准互认机制。加强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专利快速预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导航等全链条服务,推动科技成果向专利、标准“双转化”。(责任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
(十三)深化政产学研用融合。定期发布技术需求榜单,畅通高校院所等揭榜对接通道。建立需求精准对接机制,梳理行业科技创新链和产业链图谱。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考核机制,将企业成果转化营收占比、技术合同交易额等纳入科技型企业认定核心指标。(责任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
六、优化科技创新要素保障
(十四)强化财税政策精准供给。统筹现有财政资金支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研平台建设、关键技术攻关、成果应用转化等。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开展专项政策宣讲和精准辅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红利及时兑现。(责任部门: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广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
(十五)加快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改革高等院校的专业设置及课程体系,通过产教融合培养跨学科创新型工程人才。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重点培养熟悉东盟国家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完善职称评审标准,将工程人才的创新能力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指标。建立自治区层面人才交流机制,选派“科技副总”、企业科技特派员、高校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到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优质企业定点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责任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国资委按职责分工)
(十六)营造科技创新生态。在全国科技活动周广西活动、全国科普月八桂科普大行动等重大活动期间,组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科普场所等单位面向公众开放。支持广西科技馆体系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主题开展相关展览活动。支持社会力量设立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创新奖项。鼓励行业协会开展科技创新咨询、培训服务以及技术推介会,推动跨地区与国际交流合作。(责任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按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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