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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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绿电直连项目的通知,通知指出,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应对辖区内拟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把关,重点审查主体资格、项目合规性、建设必要性、方案可行性、支撑材料真实性等,应对推荐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与完整性负主体责任。经科学论证与严格遴选后,由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初审意见,并正式行文报送自治区能源局。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请示文件、《××绿电直连项目实施方案》、初审意见及其他必要支撑材料,相关电子版材料请于2026年4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fgwdlc@gxi.gov.cn。
原文如下: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提高我区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能力,充分响应企业绿色用能消费需求,加快推进绿电直连项目实施,根据《广西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现就组织申报绿电直连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严格按照《广西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申报条件,依据《绿电直连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认真详尽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将完整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应支撑性文件报送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进行初审。
二、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应对辖区内拟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把关,重点审查主体资格、项目合规性、建设必要性、方案可行性、支撑材料真实性等,应对推荐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与完整性负主体责任。经科学论证与严格遴选后,由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初审意见,并正式行文报送自治区能源局。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请示文件、《××绿电直连项目实施方案》、初审意见及其他必要支撑材料,相关电子版材料请于2026年4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fgwdlc@gxi.gov.cn。
三、自治区能源局收到各市申报材料后,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经研究予以批复,并纳入绿电直连项目清单实行统一管理,同步推进电源侧与电网侧配套工程审批工作。后续批次申报工作将视本轮项目申报情况与建设进展另行部署。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王柏桦,0771-2328578。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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