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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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广西电力交易中心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防范广西电力市场风险有关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能电力〔2026〕185号)。
通知提到,针对目前部分经营主体年度合同履约困难的情况,电力市场运营机构要持续加强对电力供需形势与市场价格走势分析研判,完善电力市场风险防范及处置预案,健全电力市场风险监测、预警与处置工作机制,全力保障电力市场稳定运行。各经营主体要高度重视市场环境变化,增强市场风险意识,认真落实市场风险防范及处置预案,共同维护电力市场平稳有序。
鼓励建立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期合作机制。支持合同双方基于当前市场形势,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则就已签订但尚未履约的交易合同进行协商调整。
在电力用户进入保底售电服务前,稳妥实施阶段性“平价”售电机制,鼓励售电公司结合自身情况,自愿参与“平价”售电服务。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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