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6年05月22日 星期五

宁夏电力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保底售电公司管理的重要依据

来源:宁夏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0日

点击数: 69

5月20日,宁夏电力交易中心转发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电力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文件明确评价体系采用三级指标架构,设一级、二级、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围绕经营主体市场化交易能力、交易情况、合同履行、运行管理、信息披露、财务状况、社会信用等维度设定评价内容,并依据不同经营主体特点,通过二、三级指标逐级细化形成可量化评分指标。

评价指标由场内指标、场外指标及奖惩指标三部分构成。

场内指标主要评价经营主体在市场化交易全流程的行为表现;场外指标侧重评价其财务状况与社会信用状况;奖惩指标中,奖励指标用于鼓励合规守信行为,惩罚指标用于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场内和场外指标合计1000分,其中场内指标800分、场外指标200分;奖励指标为加分项(累计上限100分),惩罚指标为扣分项(扣分不设下限)。

信用评价结果根据得分采取“4级9等”制,依次划分为A、A-、B+、B、B-、C+、C、C-、D。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经营主体,直接评为D级。具体分值与信用等级对应关系如下:

2026-05-20_150431.png

建立信用档案。交易中心负责建立参评主体信用档案,并妥善保存相关档案资料,确保评价结果可追溯、可查询。档案保存时限3年。

结果应用:

1.差异监管。结合宁夏电力市场运行实际,信用评价结果可为防范信用风险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供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可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参考,对经营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其中,对获得A级和B级信用等级的经营主体,采取审慎监管,合理降低抽查比例与频次;对获得C级及以下信用评价等级的经营主体,应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相应提高监管频次并强化监管力度。

2.保底售电公司管理。售电公司的信用评价结果可作为保底售电公司管理的重要依据,纳入其遴选与退出保底售电资格的综合评定条件。

3.涉电力领域诚信典型“红名单”。按售电公司、发电企业和批发用户分类,取各类型年度评价等级为A级且信用评价分数排名前20%的经营主体入围(其中前5%为卓越级),若同类型信用评分相同则同时入围。入围经营主体需满足近一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最终名单将与信用评价结果一同通过宁夏电力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信用中国(宁夏)”或“信用能源”等指定渠道向社会公示。


特别声明:水电学会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