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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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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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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水电

(small  hydro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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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能力很小的水电站或水力发电装置。世界各国对小水电,没有一致的定义和容量范围的划分界限。即使同一国家,不同时期,标准也不尽相同。一般,按发电容量可把小水电划分为微型(micro),小小型(mini)和小型(small)3档。有的国家只有一个档次,有的国家则分为两个档次,差异较大。几个小水电较发达的国家和主要国际组织对小水电的划分标准见表。

 

由于标准不同,统计口径不一致,难于进行全世界关于小水电的统计。《国际水力发电与大坝建设》(International Water  Power & Dam Construction)1990年出版的《1990小水电》刊登了全球19个小水电总装机容量超过100MW(单机容量小于等于2MW的项目)的国家的排列图(见图),对世界各国小水电的发展概况提供了一个初步概念。

 

小水电具有与大水电(large hydro)相同的优点,即:不污染大气;使用再生能源,无能源枯竭之虑;成本低廉等。但与大水电相比较,又有许多不同点。缺点有:①这类水电站,多数无调节性能好的水库,发电能力有明显的季节性,年际间所能提供的电能也不均衡,适应负荷的能力差;②单站装机容量小,水电站位置很分散,难以远距离传输,对大电力系统的作用不大。优点有:①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正效应大,负效应较小,甚至没有;②淹没土地少,移民问题小,且容易解决;③多数情况可用当地建筑材料,可吸收当地劳动力建设,从而降低建设费用;④设备易于标准化,有利于降低成本,缩短建设工期;⑤一般距负荷近,电能损耗小。因此,小水电比较适用于向广大农村和山区供电。

 

世界小水电的发展  最早修建的一批小水电站是在19世纪晚期至20世纪初。如美国第一座小水电站——威斯康星(Wisconsin)州福克斯(Fox)河上的容量为10.5kW小水电站建于1882年;南半球第一座小水电站——新西兰里夫顿(Refton)的容量为20kW小水电站建于1988年;中国境内最早出现的小水电站是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台湾省时期,于1905年在新店溪支流上修建的龟山发电站;而中国大陆的第一座小水电站是云南省石龙坝水电站的第一厂,装有2台单机容量为240k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1910年7月动工,1912年4月投产。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后,大工业和大城市的用电负荷迅速增长,电力系统的规模不断扩大,小水电对电力系统的作用越来越小,且其单位千瓦造价较高。当时,大中型水电工程技术已日趋成熟,因而许多发达国家大规模修建大中型水电站,小水电不但发展很少,甚至停运拆除大批小水电站。20世纪中期,一些原来小水电比重很大的国家,其小水电比重迅速下降,如挪威,1944年小水电装机容量占全国水电站总装机容量的26.6%,到1979年小水电的比重只有4%了。

 

70年代后期,能源危机出现,多数发达国家水能资源已开发到一定程度。开发条件较好的大中型水电站站址几已开发殆尽,造价也增加,生态保护的要求对开发大中型水电站的制约又日益严重,因此,在80年代又重新出现世界范围兴建小水电的高潮。挪威在1979年查勘了300~1000kW的小水电站500座,其中包括不少以前停、拆的小水电站。美国对原为防洪、灌溉等非动力用途的50000座大坝,进行了研究,发现其中有15000座可安装小水电,每座的可安装容量为1000~1500kW,总容量可达26600MW;此外改造一批小水电站,还可增加容量10800MW。

 

此时,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制定了小水电发展计划,小水电建设在80年代大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这一时期,中国的小水电建设进入了持续稳定发展阶段,每年新增装机容量700MW左右。

 

在推动小水电发展方面,联合国有关组织多次召开国际会议。第一次国际小水电会议是1979年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召开的,会议发表了《加德满都宣言》(关于国际合作决议)。后来1981年8月10~21日,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召开的、有124个国家近4000人参加的联合国新能源与再生能源大会上,小水电作为最现实、经济的可再生能源,受到了普遍重视。经联合国创议,由中国政府承办,在中国杭州建立了亚太地区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中国小水电的发展  中国的小水电资源十分丰富,理论蕴藏量约1.5亿kW,可开发容量70000多MW,相应年发电量约2000~2600亿kW·h。

 

1949年以前,中国仅有小水电站20余处,总容量2000多kW。50年代,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建设了一批小水电站,共8975座,总容量255MW。

 

60年代,国家大电力系统发展较快并向部分农村延伸,因此这一时期小水电发展缓慢。1969年国务院在福建省永春县召开了全国小水电现场会议,总结推广永春县自力更生办小水电的经验,制订了“谁建、谁管、谁有”等政策和“治水办电相结合”的规划方针。充分调动了各地的积极性,形成了60年代至70年代全国小水电的大发展时期。到1979年,全国小水电总装机容量达到6300余MW。

 

1983年,国务院正式制订颁发了“积极发展小水电,建设中国式农村电气化试点县”的计划。并由水利电力部制订颁发了初级农村电气化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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