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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酝酿一年多的国企改革在2015年迈入关键期。随着“1+N”个改革方案多数将提前至春节前出台,对目前国企改革进展及2015年改革重点、方向和面临的问题,记者近日专访了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他认为,2014年虽然没有出台大的政策,但国资改革各方面技术性的工作做得比较多,为2015年政策出台和实施奠定坚实基础。目前,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及八九个相关配套文件已趋成熟,有望率先出台。一场真正的大改革即将开始。届时,地方国企改革进展将更大,央企试点会在总结第一批经验基础上推出第二批试点。在大改革之年,可以说资本市场迎来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
国企改革取得了六大进展
记者: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定调国企改革以来已一周年,这一年来改革取得哪些进展?有消息称,部分顶层设计方案将在春节前出台,目前哪些方案已可推出了呢?
彭建国:自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到2014年,可以说是一个启动元年。这一年的改革进展还是很大的。
首先,对于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深入学习、准确理解、全面把握,然后统一思想认识。特别是在新一轮国企改革大方向上,逐步纠正了“新一轮私有化”、“国退民进”、“国有企业从竞争领域全面退出”、“靓女先嫁”等错误观念和速度攀比、盲目刮风、做政治秀等错误倾向。
二是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习总书记亲自挂帅,并设立了办公室,各个部门如国资委也相应地成立深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后来,又专门成立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国资委,建立把关机制,具体对各部门、各地区和各中央企业拟出台的改革政策措施和方案统一进行“指导、协调、提醒”。
三是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全面深化改革是一个非常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开展之前有大量调研工作要做,要摸清现状、家底、了解现存的问题、矛盾和未来发展趋势。中央深改办组织专门的调研组深入有关地区和企业进行实地调研。
四是在顶层设计方面,本轮国企改革主要体现在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因而对顶层设计非常重视,原来计划方案是在2014年年底推出,但因为全国情况复杂、难度很大,而且事关重大,时间进度要服从质量,各个方面正在紧锣密鼓地工作,争取在春节前推出。顶层设计以“1+N”的形式呈现,即一个国企深化改革的总体指导意见和三四十个相关方面改革的配套文件。目前,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八九个相关配套文件已渐趋成熟,有望率先出台。一些方案已报到国务院改革办,讨论通过后将报由中央深改办讨论。应该说方案大部分都已达成共识,不存在太大争议。
五是地方版的国企改革争先恐后的出台。上海第一家出台后,目前已有二十多家都出台了。但表态的较多,有含金量的相对较少。
六是提出、启动并制定了第一批央企四项改革试点的方案。四项改革包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向董事会授权和向中央企业外派纪检组。目前,方案已下发至企业,将正式开始实施。
员工持股先试点后推开
记者:国资委近日审议了《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指导意见》,这意味着继前期四项改革试点后,员工持股将选定一些混改央企进行先行试点,哪些企业和员工符合试点条件呢?推进员工持股需注意哪些问题?
彭建国:员工持股肯定是先试点后推开,可能会选择原来的试点企业来进行,也可能单独来搞。在国家顶层设计层面,首先必须明确可以搞员工持股的企业范围,明确企业条件,主要是竞争性业务、规范化治理、市场化经营,因此垄断领域企业和承担政策性业务的企业不能搞员工持股。二是关于持股员工范围,既不能搞全员持股和平均、把国有资产作为福利分配,也不能搞MBO,员工持股应该向技术骨干、经营管理骨干倾斜。同时,对员工持股数量也应有严格的限制。三是员工持股要以增资扩股为主,员工可以现金或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出资,不得采取低价折股、送股、垫资等方式。四是不得向员工承诺年度分红回报或设置托底回购条款,持股员工不得优先取得分红收益。企业破产重整和清算,不得优先向员工股东分配财产。五是不得搞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六是严格责任追究。
真正有效的混合应做到三个方面
记者:2015年随着一系列顶层设计方案的下发,从中央到地方,一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大潮也即将来临,针对目前存在着不想混,不敢混以及不能混等问题,如何才能真正实现有效的混合?上市或者整体上市是不是混改的最终目标?
彭建国:绝大部分国企都对混改抱有极大热情和希望。国企混改对国企高管来说,有两个最大的好处:一是混改后国家对企业的管理控制会减弱,企业高管手中的自主权力会更大;二是混改后可以搞员工持股,高管层所持股份会较多些。
改革是有底线和红线的,底线就是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红线就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别是国有资产流失更是高压线,在国企反腐高压态势下,谁触线就一定会打死谁,所以顶层设计没有出台、红线没有明确之前害怕触红线,因而“不敢混”的情况确实存在。国家的顶层设计,就是要划定不能混改的圈子即负面清单,使大部分在圈子外面的企业都可以混改,而少部分在圈子内的企业则“不能混”。
要实现真正有效的混合,应注意三个方面:一是规范的混合,即规范的制度、规范的操作、规范的运行,以防止利益输送、国资流失而最终损害企业的发展。二是优势的混合,即通过混合实现优势互补、国民共进,即“国有企业实力”+“民营企业活力”=“混合企业竞争力”。三是有机的混合,即并非物理式的掺和,而是化学式的有机结合,混合后内部结构和运行机制完全发生变化,混合后的企业里面应该找不到混合前原来的A或B,而是一种全新的C。
上市是混改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众多企业所追求的一个目标,因为上市可以给企业带来扩大融资渠道、提高品牌信誉、规范企业管理等好处,有利于企业快速发展,同时给企业高管也带来较丰厚的薪酬激励。但上市渠道毕竟相对狭窄。混改的最终目标是转换企业机制,促进企业发展。
商业一类为混改主战场
记者:有消息说央企分类将最终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为何将此前的三类变为两类?112家央企将如何划分?分类改革完成后央企是否会迎来一个大重组的过程?
彭建国:央企总体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但实际上最终还是三类,即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公益类也即公共服务类。商业一类是指竞争类的企业,以完全市场化和保值增值为目标;商业二类是指特殊功能类的企业,同时具备市场化和社会化目标;公益类则是完全社会化的目标。商业一类的企业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战场。此前属于垄断性质的石油、电网等企业我认为属于商业二类,其混改要分业务板块。国企混改不仅要一企一策,而且应该一个业务板块一个改革策略,具体企业具体实施。
分类改革的方案已达成统一的意见,最重要也是最难的就是将企业对号入座,将企业按照业务板块来分可能会更好一些。分类改革完成之后,将会迎来一个重组的过程,包括合并同类项、产业链条上下游的合并,更多的是业务板块的整合。未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经济结构布局调整以及央企的整合肯定力度会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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