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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水电企业增值税退税达27327万元

来源:中国金州黔西南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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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黔西南州装机总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退税达27327万元,极大地支持了水电行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要求,水电行业装机总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电站,从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我州涉及四户电站,分别是天生桥一级、天生桥二级、龙滩电站、光照电站。为全面贯彻落实这一税收政策,切实统一和规范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管理,州国税局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辅导,认真开展税源调查,建立水电企业退税统计台账,定期核对退税数额,分析政策效应。针对龙滩电站专门组织开展了分成税收缴(退)库和划转业务会议,对黔西南、黔南、安顺税收分成及退库问题进行协商,确保退税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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