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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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水电”引入中国后,在宏观和微观层面上均遭遇难以想象的现实阻力,不同部门间的利益、主张难以协调,而生态环境保护和调整能源结构,看似一对密友,却在“绿色水电”的门槛上分道扬镳
7月13日,国家电网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清洁能源装机比达到26.6%,首次超过四分之一。在清洁能源结构中,水电装机占比超过八成。最近几年,水电建设势不可挡,到2020年,中国水电装机将达3.5亿千瓦。在水电狂飙突进的同时,人们亦开始重新审视水电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性影响,其标志是“绿色水电”的引入,但在错综复杂的能源格局中,“绿色水电”刚刚起步,即陷入无休止的“暗战”。
路线之争
水电曾在一个多世纪里被视为无可争议的绿色能源,在世界各国广为推行。这一桂冠终结于世纪之交,1998年和2001年,美国和瑞士分别出台了“低影响水电”和“绿色水电”评价标准,将是否影响生态环境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水电大坝的评估体系。
中国在2005年首次引入绿色水电概念,从与世界接轨的速度上看,这个时间真不算晚。在WWF(世界自然基金会)等环保组织的推介下,贯彻生态指标更为严格的瑞士“绿色水电”得到中国环保部门青睐。
然而,戴上“绿色”眼镜重新审视水电开发的计划,却未能取得利益相关部门的一致认同。2011年,环保部本拟召开的绿色水电认证课题研讨会,因“经费问题”而延后,一年后会议在贵阳召开时,受邀参加的国家能源局“因故”未能与会。
部门意见不统一的背后,实际上是“绿色水电”和“低影响水电”的路线之争。同为环境友好型水电,两种评价体系的目标都是降低水电开发和运营的环境不利影响,据中国水利学会水力学专业委员会环境水力学组副组长廖文根透露,两者的差异在于,“低影响水电”侧重法律手续的完备,而绿色水电则侧重考量技术指标。换言之,只要法律条文完备,便可取得“低影响水电”认证,而企业要想取得“绿色水电”认证,则须通过详细的生态指标考核。路线之争的实质,是水电工程以何种方式取得认证,并顺利开工建设和运营,争议的核心,体现出不同部门的利益诉求。
当“绿色水电”还在研讨阶段,能源局下属的五大发电集团就传出了反对声音。他们认为,环保部搞“绿色水电”认证,无外是成立一个机构,让企业交线换一纸证书,之后如何运营完全是企业自己说了算,根本无人监管。他们的理由是,环保部门一贯“重前期审批,轻后期监管”。
在环保部引入绿色水电时,恐怕没有想到会引来这场争议,表面上看来,争端的起因是环保部开始时未与能源局坐在一个房间里协商,究其本质,却涉及规模庞大的利益纷争。“绿色水电”认证标准一旦确立施行,则攸关水电项目能否顺利立项开工,甚至关系到近4.6万家水电站的生计。
生态指标
2005年“绿色水电”首次引入中国时,引起环保部、水利部的重视,双方均指派重要官员和专家列席研讨。“水利部为此成立了绿色水电认证中心,国家环保总局则求助于WWF,要求其开发符合中国国情的绿色水电标准。”WWF全球淡水项目主任李利峰透露。
“此前中国的水电评价体系中,生态指标实际缺席,三峡水利工程有防洪、发电、航运三大目标,没有生态目标。”李利峰说,这导致工程运营几年之后,长江水系中凸现了包括渔业、泥沙、流量等生态功能退化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让有关部门开始认识到,需要对水电工程作一个“中肯”的评价。
据国家水电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总工程师禹雪中介绍,简单地说,绿色水电认证的作用可归纳为环境和经济两个方面。
在生态环境方面,通过认证程序和动态管理,把水电站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实现水电的可持续发展。在已经实施绿色水电认证的国家,直接改善了一些水电站所处河流的生态环境状况。例如一个调蓄电站出于生态需要,启动了最小流量管理措施,远远超过了法规的要求。另一些电站按照绿色水电认证的要求,撤掉实际作用不大的鱼梯,在水坝旁另外修建水道,让游鱼类更容易地通过水坝。
“在河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绿色水电认证的技术标准为受水电开发影响的河流达到良好状态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指南。”禹雪中说。
在经济方面,最直接的影响是,国家对绿色电力提供商提供“价格保护”,使其建立竞争优势,并免受不当竞争威胁。同时,“绿色水电”标签还可以引导消费者进行“选择性消费”,提高其社会影响力。提出“绿色水电”框架的瑞士,最先进行了这方面的实践。2002年的瑞士全国博览会和2003年的世界杯滑雪赛,赛场内的用电大户瑞士电信均购买了绿色电力,社会责任和社会影响得以彰显,而通过媒体传播,“绿色电力消费”亦引领一时风尚。由此,环境和经济协同作用,形成良性反馈。
在禹雪中看来,绿色水电认证可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中国水电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忽视,弥补历史过失。
新中国建国以来修建了很多水电站,一方面,由于以前对生态环境问题认识不足,在规划设计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标准都不高,造成已建水电站对生态环境考虑得很少;另一方面,在水电站的运行管理中,由于对河流的生态环境保护没有强制性要求,也没有明确的指导标准和激励机制,导致目前水电开发市场“过分逐利”,企业单方面追求经济利益,缺乏保护河流生态的积极性。
前途未卜
当不同部门意见相左,“绿色水电”认证框架得到业内权威专家的认同,看似已占上风,然而,在部门利益之间折冲樽俎却并非易事。
水利部对此采取了折中态度,推出了“绿色小水电”方案,进行小范围试点。据水利部小水电局透露,计划在浙江省选择5个小水电站,进行包含绿色指标在内的综合评价,待方案成熟后再进行全国推广。据禹雪中透露,试点的研究包括“绿色小水电”的认证图案设计以及配套的激励和优惠政策。
然而,即便仅是过渡性试点,“绿色小水电”试验也面临诸多困难。禹雪中表示,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与水电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条文只是规定了一般性原则,在环境影响、监管和生态补偿等方面缺乏法律依据和和管理机制。在河流环境影响方面,我国至今尚未建立全流域生态系统调查数据库。在监管方面,水电工程的生态调度缺乏法律约束力。在激励机制和生态补偿方面,法规和制度均是一片空白。禹雪中认为,这些所缺失的内容,恰是在我国推行绿色水电认证的关键,将中国的“绿色水电”喻为拓荒并不为过,过程的艰难不仅需要克服部门利益、局部利益,还有更为致命的制度屏障,改变之艰辛令当事人唏嘘。
令人欣慰的是,世人瞩目的三峡大坝已于2011年开始进行“生态调度”。“每年洪水来临前,三峡会腾空库容,把水位从175米降到145米的低位运行,借泄洪之机制造一次小的洪峰,这个小小的洪峰对游鱼类产卵至关重要。”李利峰说,但他表示,由于三峡泄洪时释放的是底层水,水温达不到适宜鱼类产卵的18摄氏度。国外通常的做法是同时释放表层水和底层水,以达到生态高度的适宜水温,但三峡由于出水口的限制,目前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李利峰表示,WWF与三峡总公司为此签订了合作备忘录,与长江渔委、长江水产研究所共同进行三年研究。但由于缺乏可参考的全流域生物种群数据库,目前的成果可能“并不显著”,从长远看来,虽然长江中下游鱼苗发生量的统计数字还不能令人惊喜,但三峡大坝进行“生态调度”本身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然而,当“绿色水电”前途未明之时,大量水电项目已经迫不及待希望越过绿色认证的门槛。目前我国水电装机总量超过2亿千瓦,到2020年更将达到惊人的3.5亿千瓦。
奇妙的是,大批未经绿色认证而匆忙准备上马的水电项目,同样打着环保的旗号。国家电网预计,随着水电、风电、光伏发电、核电等非化石能源在能源结构中占比增加,未来10年内可降低我国东中部地区10%~20%的PM2.5。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预计,到2020年只要中国水电实现3.5亿千瓦的装机,能源供应结构便能得到相当程度的改善。前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曾表示,如不抓紧开工一批新的水电项目,将难以实现中国向国际社会承诺的2020年节能减排目标。
“绿色水电”的中国命运注定多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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