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3日
点击数: 1022
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少小水电上网电价分类档次的通知,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省电力公司:
为缩小小水电分类上网电价价差,减少审批环节,经研究,决定将装机容量200千瓦及以下水电站上网电价,归并为装机容量500千瓦至200千瓦的上网电价水平,上网电价由每千瓦时0.28元调整为0.30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装机容量500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含新建电站),现上网电价低于每千瓦时0.30元的,自2015年3月l日起,一律按0.30元执行。以上价格调整,不需报县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二、有关县级供电公司要严格按以上价格和时间执行,结算电费。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此次小水电上网电价调整政策落实到位。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商品价格管理处)反映。
2015年2月4日
特别声明:水电学会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