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5日
点击数: 1160
总投资13.51亿元,改造后全区农村水电年发电量平均增加40%
7月31日,全区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标志着广西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全面启动。据悉,改造任务完成后,广西农村水电装机容量将从49.9万千瓦增加到56.7万千瓦,年发电量从19.2亿千瓦时增加到21.6亿千瓦时,年发电量平均增加40%,有较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部署,2011年,财政部、水利部对浙江、重庆、湖北、湖南、广西和陕西等6个省(区、市)1995年年底以前建成的农村水电站,组织实施了增效扩容改造试点,2012年底全面完成了试点任务,试点工作成效明显,获得了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按照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财政部、水利部决定继续采取中央财政补助的方式,全面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根据有关实施方案,广西将从2013年7月至2015年12月,对1995年年底前建成投产的262座老旧农村水电站进行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涉及14个市78个县,改造总投资13.51亿元。
据了解,改革开放以来,广西农村水电建设蓬勃发展,目前已建成农村水电站2349多座,装机容量405万千瓦,年发电量近126亿千瓦时,约占全区水电的40%。但由于承担公益性任务较多、上网电价偏低和体制机制不顺等多方面原因,早期建设的农村水电站无力依靠自身积累进行改造升级,设备设施老化,能效逐年衰减,不仅浪费宝贵的水能资源,影响综合效益的发挥,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据统计,广西1995年年底前建成投运且具有增效扩容改造潜力的农村水电站有856座,装机容量121万千瓦。对这些老旧电站进行增效扩容改造,不仅能提高水能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保护河流生态环境,还能消除公共安全隐患,让当地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是一项投资少见效快、一举多得、利国惠民的德政工程和民生工程。
特别声明:水电学会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