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晚报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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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陕西省水利厅获悉,为了促进农村水电持续健康发展,鼓励清洁能源发展,促进节能减排。从4月20日起,我省提高水电上网电价,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到2分。
据悉,总装机2.5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机组,在1991年5月1日前投产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在1991年5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前投产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分;在2006年9月1日以后投产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分;小水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分。另外,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所属趸售县水电上网电价和水电站富裕上网电量送陕西电网的,也按以上规定执行。
据了解,我省农村水电技术可开发量为311.6万千瓦。2011~2014年,我省新增电站93处,装机容量39万千瓦,2014年末总装机达到了131万千瓦。预计到2015年末,"十二五"新增容量将达到45万千瓦,全省装机将达到135万千瓦,年发电量40亿千瓦时,固定资产超过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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