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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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4日电 记者4日从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获悉,国家防总近日会同国家能源局向各地防指、各流域防总以及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各有关电力企业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水电站安全责任体系,将责任落实贯彻到工程建设、队伍组织、物资储备、防洪调度、应急抢险、人员转移等各个方面,确保度汛工作万无一失。组织力量对各类水库、水电站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特别是跨汛期施工的在建和病险水库、水电站,要强化施工期度汛安全措施,对工地和宿营区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对工程设施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漏洞,要立即整改并限期完成。
通知强调,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加强与地方各级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协作,及时掌握雨情和水情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完善预警通信系统和发布机制,重要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全面覆盖水库、水电站上下游相关地区,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各类水库、水电站要严格执行批准的调度运用计划,服从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严禁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病险水库、水电站要降低水位甚至空库运行。加强洪水监测预报,充分发挥水库、水电站拦洪错峰作用,减轻下游防洪压力。
通知还要求加强应急处置,完善应急抢险和人员转移等预案,加强避险群众的安置和管理,防止在险情尚未完全解除情况下因擅自返回造成伤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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