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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精简

来源:中安在线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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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从省发改委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审批、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国家发改委决定精简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安徽省积极做好承接,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新规减少了中央审批事项。除新建大型水库、大型引调水工程、大江大河(大湖)干流重点河段治理、重要蓄滞洪区建设,跨省(区、市)需要全国统筹安排或者总量控制,以及按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应由国家审批的重大水利项目外,其他重大水利项目由地方审批。据省发改委农经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规,项目审批环节将简化。对按规定由国家审批的重大水利项目,凡在国家批准的水利发展建设规划中明确工程建设必要性和开发任务的,原则上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此外,初步设计审批权限下放。对按规定由国家审批的地方重大水利项目,除库容大于2亿立方米或坝高大于70米的大型水库、大型引调水工程和涉及跨省(区、市)水事协调的工程由水利部审批初步设计外,其他项目初步设计原则上由地方负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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