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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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澜沧江小湾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云南澜沧江小湾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华能澜股环〔2015〕13号)及附送的《云南澜沧江小湾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5年8月11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和大理州南涧县境内,是澜沧江干流中下游水电8级规划开发方案的第二个梯级,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灌溉、拦沙和航运等综合效益。枢纽建筑物由拦河坝、引水发电系统、泄洪建筑物等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1240米,总库容为150亿立方米,调节库容99亿立方米,具有不完全多年调节性能。电站装机容量420万千瓦(6×70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189.9亿千瓦时。工程总投资约338.1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06亿元。
2001年8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复了工程环境影响复核报告书(环审〔2001〕157号),工程于2002年1月开工建设,2008年12月下闸蓄水,2009年9月经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同意首台机组投入试运行(云环函〔2009〕181号),2010年8月6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工程依托苗尾˙功果桥鱼类增殖站开展鱼类增殖放流工作,2013年至2014年,共计增殖放流光唇裂腹鱼、后背鲈鲤4万尾。2010年至2015年5月,开展了9次鱼类网捕过坝工作,共捕捞过坝约49300尾。委托云南省渔业科学研究院承担鱼类增殖放流站的日常管理与运营,并开展相关放流鱼类的保护研究工作。
(二)对枢纽施工区以及水库淹没区交通条件较好区域内的红椿和千果榄仁实施了移栽保护措施,建立了珍稀植物移栽保护点,共移栽红椿11株、千果榄仁66株,委托巍山县林业局在马鞍山设立了猕猴保护点,施工结束后,对各临时占地采取了场地平整、植被恢复等措施。通过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水库淹没区均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相关区域,并采取经济补偿等方式委托地方相关部门对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采取了相应保护措施。
(三)试运行以来坝下水位一直与漫湾库尾相接,未出现断流现象。建设单位委托相关单位开展了水温监测以及泥沙监测工作,编制并实施了《澜沧江中下游流域水温监测方案规划》。业主营地生活污水、电站生活区以及武警营地生活污水分别经处理后回用于绿化、道路洒水或作为再生水利用,不外排。
(四)水库蓄水前进行了库底清理并通过了云南省移民专项验收。工程实际搬迁安置人口34124人,共建设57个集中安置点,其中县内集中安置点46个,县外安置点11个。各集中移民安置点均建设了集污管线和垃圾收集池等环保设施。宾川安置点建设了3处污水生物生态系统自然净化设施,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农灌。
(五)建设单位成立了环境应急机构,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工程施工期间和试运行以来均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三、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验收调查期间共调查到鱼类65种,以鲤、鲇、鲤、鳅、鮡等喜缓流和静水鱼类为主,已成为库区的优势种群,而裂腹鱼类、后背鲈鲤等喜流水和激流鱼类生物量减少,目前主要用人工增殖放流的方式进行种群补充。
(二)试运行期间,通过机组发电日均最小下泄流量269立方米/秒,日内最小出库流量132立方米/秒。工程试运行以来坝下水位一直与漫湾库尾相连,未出现减脱水现象。
(三)小湾水电站建库后,库区水温属于稳定分层型,下泄低温水使漫湾水库坝前水温夏季较原来降低0—5.2摄氏度,冬季升温0.8—1.2摄氏度。
(四)试运行期,业主营地和厂房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出水水质各项监测因子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排放标准。小湾库区及坝址下游水质各项监测因子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该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弃渣场、料场等绿化、生态修复措施的后期管护,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库区水质污染、富营养化的防治。加快中长期放流鱼类人工繁殖技术的研究进度,做好鱼类增殖放流站的运行管理、增殖放流效果的跟踪监测工作,继续开展水温监测工作,并根据水温影响采取减缓措施,开展流域梯级生态基流联合在线监控工作。3至5年后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请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大理州环境保护局、临沧市环境保护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5年9月14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大理州环境保护局,临沧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9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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