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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价格改革文件透露了什么信息?

来源:能见派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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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已印发,国家发改委也重新修订了《中央定价目录》,今天上午国新办就推进价格机制改革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其中重点谈了油气价格和交叉补贴问题。

 

石油:最重要的是与石油体制机制改革结合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

 

石油、天然气改革是能源价格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成品油价格改革按照市场化的要求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2013年进一步完善了价格机制,缩短了调价期限,变成了10个工作日,取消了4%的幅度限制,我们已经完全建立起与国际市场联动挂钩机制,并完全按机制执行。现在都非常规范,有升有降。国际市场价格下降了,成品油价格也按机制定期公布。

 

现在来看,这个改革非常成功,很好地体现反映了市场供求关系,生产企业完全按照市场进行生产,现在社会各界已经对此广泛接受。

 

下一步,《若干意见》里面明确,还要进一步朝着市场化方向改革,明确提出要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

 

当然,放开成品油价格最重要的是要与石油体制机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改革以后也要进一步完善竞争环境,条件具备了,我们才可以完全放开由市场决定。这之前还是严格按照机制来执行。

 

天然气:主要在建立居民阶梯用气价格制度

 

胡祖才:

 

关于天然气价格改革,现在天然气当中有30%左右是从境外进口的,消费市场当中约25%是居民消费用气,其他是非居民用气。为了稳步推进价格改革,我们区分了非居民用气和居民用气。对非居民用气,我们分三年理顺了价格关系,也建立了与可替代能源挂钩的联动机制。这项改革在今年4月份完全实现了预期目标。

 

这之前,我们采取了增量气和存量气分步推进的策略,增量气价格一步调整到位,存量气是分步到位。居民用气方面,现在主要在建立居民阶梯用气价格制度,这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下一步我们还会继续完善这个机制。今年我们在上海已经建立了天然气交易中心,现在正在试行交易,总的情况来看还是比较好的。这次《若干意见》里面非常明确,天然气价格改革就是要“管住中间、放开两头”,这是我们的方向,管网价格还是要政府定价。

 

两头要实行放开,由供需双方来确定。实际上这个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现在页岩气、煤制气这些都是放开的,放开价格的气量已经占到40%。

 

我们还在推进大用户的直接交易,会进一步提高协商价格比重。下一步会按照这个改革目标来推进。

 

主要是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动情况,和石油类似,建立一个机制。如果符合机制条件,就按机制进行调整。

 

居民用气这块保持稳定,推行阶梯气价制度,暂时不会调整居民用气价格。

 

目录之外中央政府没有定价权

 

胡祖才:

 

第一,大幅度缩减了定价范围。由以前的13种类减少到7种类,定价具体项目由以前的约100种减少为20种,约减少了80%,最大幅度进行了精简。定价目录清单化,以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把改革的成果用制度固定下来,保留下来的定价项目都是用清单的形式列明具体项目和内容,这样便于社会监督。

 

我们也修改了目录名称,以前叫“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根据《价格法》19、20条的规定,修改为《中央定价目录》,即中央政府管的价格。此外,还有地方各省的地方定价目录。

 

这次中央定价目录修订以后,把能够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完全用目录形式公布,目录之外中央政府就没有定价权了。这样就制度化了,也便于社会监督,也体现了新一届政府简政放权的要求。

 

和大家报告一下,地方定价目录修订也取得了重大进展,到现在为止,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批复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定价目录,就差1个省了,近期也将完成。

 

地方定价目录平均缩减的范围达到55%,幅度还是很大的。截至9月底,已经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外公布修订后的地方定价目录,其他省份近期也陆续公布。

 

大家可以看出,不管是中央定价目录还是地方定价目录,保留的定价项目基本上都属于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建立成本公开制度,把成本晒一晒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

 

主要有三方面措施:

 

第一,定价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中央定价目录加上地方定价目录就是完整的政府定价目录,是政府在价格方面的权力清单,也是责任清单,很清楚。除了1个省以外,剩下30个省份的地方定价目录都已修订完成,正陆续公布。

 

第二,规范定价行为和程序。一方面对保留的不到3%的极少数的定价品种,政府制定价格也要尽可能适应市场变化,尽量少定具体价格,尽可能制定一些办法和规则,给予经营者一定的自主权。另一方面在定价程序上进行完善,让公众更多参与,不断完善合法性审查和专家论证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约束政府定价行为。

 

第三,加强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成本监管十分重要。通过严格的成本监审,核减掉那些不应该进入定价成本的开支,可以有效约束经营者成本不合理的上升。

 

最近做的主要是输配电价成本监审,深圳的改革试点核减掉十几个亿,蒙西核减掉20几个亿,有效降低用户电费支出。

 

同时也要建立一些成本公开制度,把一些成本也晒一晒,哪些成本是合理的,应该支出,哪些是不合理的,不应该支出,这也要接受社会的监督。

 

总之,要通过规范政府定价的行为,推进政府定价公开透明,目的就是要把政府定价权力放在制度的笼子里,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定价目录清单也是动态调整的

 

胡祖才:

 

《若干意见》对政府定价作出了非常清晰、完整的规定,发改委将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各项要求,特别是要对定价程序进行完善和修改。

 

成本监审方面,我们已经出台了《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这是国内首个超大型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成本监审细则,以后还会有更多的类似办法出台。

 

定价目录清单化已经实现。定价目录清单也是动态调整的,将根据改革进程和市场竞争状况适时调减。

 

目前解决交叉补贴还需慎重

 

胡祖才:

 

天然气市场价格,包括国际市场,现在与年初相比又有大幅度下降。非居民天然气价格今年4月份刚刚并轨。这个价格调整机制是并轨以后刚建立的,需要适应和完善的过程。成品油价格改革经历了比较长的时间,到现在,成品油价格机制已经能够比较灵敏地反映市场情况。

 

我们正在研究怎样能使这个机制更合理、更灵敏地反映市场价格或供求关系。市场有这样的预期,我觉得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既然建立了这个机制,这个机制将会有效运作,会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对非居民天然气价格作出一些调整。

 

居民用气比较复杂,中国有十几亿人口,用气的城市也有400多个,居民用气价格调整直接关系到群众生活,我们要审慎推进,要树立底线意识。

 

事实上,在这方面,我们从中国国情出发,找到了一种比较好的办法,就是阶梯价格制度,区分基本用气和非基本用气,基本用气要覆盖到80%家庭,这是按照统计出来,不是事先设定。这部分价格保持基本平稳,这样就可以保基本。

 

非基本这块要更多发挥市场作用。一般都分为三档,第一档是基本用量,第二档和第三档适当加价。阶梯价格建立以后既保住基本,又减少交叉补贴,更重要的是可以建立节约理念,一举多得。

 

从长远来看,还是要逐步解决交叉补贴的问题。将来我国要进入到高收入国家行列,居民收入水平提高以后,居民基本用气用电的支出占收入比重很小,解决这个问题就不难。

 

目前这个阶段还是要慎重,中低收入群体还比较多。既要着眼当前,又要着眼长远,统筹考虑。这次《若干意见》既给出了非常明确的方向,又有具体要求和举措,特别是要推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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