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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气法》元旦实施 环保部要求打好治污攻坚战

来源:澎湃新闻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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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下称《大气法》)将于2016年1月1日实施。

 

12月29日下午,全国人大法律委、环资委、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环境保护部联合召开新《大气法》实施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强调,要贯彻实施好新《大气法》,依法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

 

新《大气法》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责、环保部对省级政府进行考核、未达标城市政府应当编制限期达标规划、上级环保部门对未完成任务的下级政府负责人实行约谈和区域限批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转向以质量改善为核心提供了法律保障。

 

沈跃跃在座谈会上说,要认真做好新《大气法》的学习宣传,提高全社会对解决大气污染问题的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的认识;严格落实政府、企业和社会防治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加强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在全社会形成依法保护大气环境的良好氛围。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说,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切实加强部门协作,严格落实新法各项规定,坚决依法打好大气污染攻坚战。

 

座谈会上,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对今后的实施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工信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结合各自部门职责,介绍了相关工作进展,对贯彻落实新《大气法》作了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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