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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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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市水利局、财政局在赣州召开了全市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会,会议传达了全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全市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进行动员布置。市水利局局长钟永浩、市水利局纪检组长钟心华、市财政局副调研员甘华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昌县委常委、副县长刘惠宗、安远县副县长许伟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市水利局副调研员钟元亨主持。

 

    会议指出,农村水电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山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有利于提升水电站发电能力,促进节能减排;有利于消除水电站安全除患,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有利于充分利用水资源,改善河流生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来之不易,既是国家水利发展顶层设计创下的机遇,也是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结下的硕果,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扎实做好实施工作,决不辜负党和政府的重视支持,决不辜负人民群众的热切期望。

 

    会议确定,全市增效扩容改造的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是:从2013年起到2015年底前,中央财政补助和省级财政配套1.77亿元,带动项目单位筹资0.76亿元,完成全市63座老旧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任务,实现装机容量从7.4635万千瓦增加到8.899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从2.3777亿千瓦时增加到3.4244亿千瓦时的目标。其中,装机容量1万千瓦以下的62个项目必须在2014年12月底前全面完工,剩余的南河电站改造项目必须在2015年11月底前全面完工。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积极落实项目的自筹资金,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实行补助资金奖优罚劣。二是要抓住矛盾,突出抓好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组建项目法人、落实自筹资金、搞好设备采购、择优队伍安装、强化质量安全、确保工期进度、及时组织验收10项重点,全力推进增效扩容改造工作。三是要完善机制,努力做到“四个强化”(即强化项目服务指导、项目监督检查、项目协调配合、配套机制建设),扎实做好增效扩容改造工作。四是要理清思路,妥善处理好增效扩容改造中四种关系,即在指导思想上要处理好实现增效扩容改造与加强生态环境的关系,在资金筹措上要处理好上级补助与项目单位自筹的关系,在项目实施上要处理好工程进度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在组织管理上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部门之间的关系。

 

    会昌县委常委、副县长刘惠宗、安远县副县长许伟分别在大会作了讲话,并与市财政局、水利局现场签订了责任书。2个县水利局负责同志,2个改造电站业主代表在大会上作了表态性发言。

 

     市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水利局分管领导和主管科室负责同志及部分项目业主等7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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