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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若不解决规划环评落地难问题 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将难以遏制

来源:界面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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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环评乱象中,还有一部分问题出自“红顶中介”,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政府部门与环评机构之间的利益输送现象频发,这也导致环评经常成为走过场。2015年陈吉宁出任环保部部长后,掀起了一场“环评风暴”,加大对环评乱象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红顶中介”。

 

近日,环保部连续出台了一系列环评制度性文件,意图为环评发挥源头预防作用提供制度保障。环保部副部长潘岳指出,此次系列环评制度性文件出台,其首要重点是推动规划环评落地。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从环境保护部获悉,为创新环评制度与改善环境质量,环境保护部近期连续出台了一系列环评制度性文件,这些文件是环保部转变环境治理思路、解决环境治理前端即环评阶段长期以来被虚置的重要措施之一。

 

环保部发给界面新闻的相关信息显示,这些文件主要包括《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指导意见(试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

 

2003年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将规划环评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下来,但规划环评“未评先批”的现象屡出不穷。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曾公开表示,规划环评意见难以形成刚性约束,也没有一个追责的机制,所以规划环评中未评先批的现象比较普遍。

 

2月24日,环保部发给界面新闻的一则通稿也援引该部副部长潘岳的话称,长期以来,规划环评“编而不评”“未评先批”“评而不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擅自变更”“未验先投”等现象屡禁不绝。

 

潘岳说,这“既是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突发环境事件的罪魁祸首,也是布局混乱、产能过剩、开发无序的主要原因。”

 

去年,潘岳也曾指出,从2003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通过审批的113个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中,有52个是在规划环评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审批的。

 

而在建设项目上,一大批工程项目未批先建。界面新闻曾报道,金沙江的龙开口、鲁地拉两座水电站、PX项目中二甲苯工程及整体公用配套工程原料调整项目、中国石油云南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等,都是未批先建的案例。

 

在环评乱象中,还有一部分问题出自“红顶中介”,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政府部门与环评机构之间的利益输送现象频发,这也导致环评经常成为走过场。2015年陈吉宁出任环保部部长后,掀起了一场“环评风暴”,加大对环评乱象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红顶中介”。

 

潘岳称,当前,规划环评落地难已经成为环评源头预防作用发挥的“拦路虎”,如果不尽快在制度设计和执行上实现大的突破,不能在参与宏观综合决策、优化空间布局和严格区域环境准入方面充分发挥重要作用,大范围的区域和流域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将难以遏制。

 

所以,自陈吉宁主政以来,环保部开始逐步调整环境治理思路,强调加强环评等前端管理。陈吉宁曾明确提出,要坚持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从改革环境治理制度入手,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环评作为重要的环境管理制度必须率先突破。

 

在此思路之下,环保部出台了上述系列制度性文件。 潘岳指出,系列环评制度性文件出台,其首要重点是推动规划环评落地。

 

潘岳进一步解释说,这批制度安排的首要重点是推动规划环评落地。以规划环评为引领,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潘岳表示,规划环评是预先控制的龙头。而环保部的最终目的是通过规划环评在决策链前端的早期介入,将“源头严防”理念有机融入产业规划、城市规划、流域与区域规划中。

 

为推进规划环评落地,环境保护部正在积极推进《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修订,力争在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管理程序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取得突破,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已纳入立法机关的工作程序。

 

这种思路显然与以前环评阶段松懈、依靠事后惩戒的环境治理思路大相径庭,更类似于中国中医“上工治未病”的思路。

 

除了规划环评,环保部还将对建设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的实时控制即“过程严管”,把环评贯彻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界面新闻从环保部获悉,环保部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国家和省级环保部门监督指导责任、市县级环保部门属地管理职责,强化了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也规定了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职责。

 

潘岳强调,必须尽快建立责任追究体系。


  目前,环境保护部正在抓紧制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提出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原则要求。

 

此外,《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正已经纳入立法计划,修正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大幅度提高对“未批先建”环评违法行为处罚额度,彻底解决“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

 

而针对已经建成项目,环保部出台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对一些特别重大、复杂、敏感项目在运行一段时间后,要求建设单位对其实际环境影响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进行分析、验证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减缓项目实施后环境影响。

 

针对加强全过程管理,潘岳还特别强调要充分发挥全社会的力量,扩大公众参与。扩大公众参与是潘岳在周生贤时代就努力推动的环境治理思路之一。

 

他说,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范围、方式、内容,确保建设项目环评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促进环保部门规范、公正、透明审批,企业依法履行环保责任,推动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媒体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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