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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保厅验收清远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蓄水阶段调查项目受理公示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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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广东清远抽水蓄能电站

 

建设地点:广东清远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县太平镇境内。地理位置处于珠江三角洲西北部,直线距广州75km,距清远市32km。站址属于北江下游和珠江三角洲的北缘、北江一级支流秦皇河。上水库位于清新县太平镇及龙颈镇交界处的甘竹顶盆地,下水库位于太平镇龙湾村秦皇河上现有大秦水库东北侧库尾。其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任务:

 

⑴ 满足广东电力市场快速扩展的需求,保持广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⑵ 优化系统电源结构,提高广东电力系统总体经济效益。

 

⑶ 配合和支持西电东送工程,增加西电东送电量,提高西电东送工程综合效益,开创东西部双赢的局面。

 

⑷ 提高系统的事故应变能力,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⑸ 提高系统调峰填谷、调频调相的能力,增加市场竞争力。

 

综上所述,本电站开发任务是承担电力系统调峰填谷、调频调相以及紧急事故备用。

 

1.1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1 主要建设内容

 

本电站主要枢纽建筑物由上水库枢纽、下水库枢纽、输水系统、厂房系统(含附属工程)、永久公路及生活小水库等部分组成。

 

工程总体布置是在甘竹顶盆地筑坝形成上水库、在麻竹脚冲沟南端筑坝形成下水库,在上、下水库之间布置一洞四机输水、首部式厂房、设置下游调压室、交通洞及进风出渣洞分别位于下水库库尾左、右岸的输水发电系统布置方案,并设有地面开关站及永久公路。广东清远抽水蓄能电站于2009年12月17日开工建设,2013年通过上水库下闸验收,并于2013年3月15日取得上水库蓄水阶段环保验收意见(环验函【2013】14号),计划于2015年3月31日第一台机组发电,2015年底电站建设完工。

 

1.1.2 工程规模

 

根据环评阶段方案,本工程总装机容量为1280MW,平均水头470m。上水库正常蓄水位612.5m,正常蓄水位相应库容1131.8万m3,发电调节库容1055万m3,死水位587.0m,死库容77.3万m3,校核洪水位613.3m,总库容1180万m3;下水库正常蓄水位137.7m,正常蓄水位相应库容1217.0万m3,发电调节库容1058万m3,死水位108.0m,死库容158.9万m3,校核洪水位142.45m,总库容1495万m3。电站调节性能为日调节,日调节满发时间7.72h,事故备用满发时间1.38h。设计水平年2015年,年发电量23.316亿kWh,年抽水耗电量30.2825亿kWh。

 

清远抽水蓄能电站共安装4台单机容量320MW的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工程等别为一等,工程规模为大(1)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水库挡水及泄水建筑物、输水系统、厂房主要洞室(主副厂房、主变洞、母线洞、高压电缆洞等)及开关站等为1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如地下厂房的交通洞、排风洞、进风出渣洞、自流排水洞、排水廊道及尾调通气洞、生活小水库等为3级建筑物。上、下水库挡水及泄水建筑物均按50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0年一遇洪水校核。


  1.1 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下水库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广东清远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下水库蓄水阶段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项目管理、监理、监测、批复文件齐全,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阶段要求得到了较好的落实。2012年10月通过了上水库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并在2013年3月取得环保部验收意见。现时,下水库已具备下闸蓄水条件,工程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已阶段性落实了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项目设计及建设过程中,开展了环境保护设计,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中,并开展了工程环境监理与施工期环境监测。总体而言,广东清远抽水蓄能电站基本达到了下水库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工程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建议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广东清远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下水库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允许广东清远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进行下闸蓄水。

 

1.2 建议

 

水库蓄水及运行初期,易受库底残留物析出影响,建议并加强蓄水期间及运行初期水质监测,除常规监测项目外,加强水生微型生物监测,预防水体富营养化,如有发生藻类大量繁殖,需采取相应的水质治理措施;

 

工程涉及的渣场和土石料场部分仍在用,在下阶段的施工过程中需注重各项临时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在渣场和土石料场使用完毕封场后进行土地整治和绿化恢复工作。

 

项目区下水库新增取土场Ⅱ2土料场,为施工图设计阶段增加的,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清新县太平镇人民政府租用,原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中并无此取土场,为确保土料场的建设合法性,建议建设单位将该取土场的设计变更资料等及时报送省环保厅备案,并督促出租方完善相关的环境影响文件及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并报送相关部门。

 

建议施工营地、砂石料系统、混凝土拌和系统等污废水产生源头加强管理,优化污水处理设施,防止超标排放;现时龙湾工业区生活区生活污水一体化生化污水处理装置已经建成投入运营,建议建设单位将生活污水处理出水作为日常监测项目,确保生活污水排放不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下库管理中心生活污水将建设一体化生化污水处理装置,建议建设单位督促施工进度,在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完成后,加强运行管理,以确保出水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要求。

 

加强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建议在后期的施工过程中,加强监测、监理工作,增加监测频次,根据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时掌握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效果;监理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监督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调试、投药工作。建设单位应及时将相关环保监理、监测月报、季报、年报定期报送当地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备案。

 

现时,由于项目还处于施工阶段,渣场、施工用地等将来用于景观设计的用地尚在使用阶段,景观工程处于设计招标阶段。景观设计工程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安排于整体项目验收期间一并验收,将于2015年进行。建议建设单位和景观设计单位在景观设计过程中,考虑工程所在区域的地貌、生态景观现状,结合清远抽水蓄能电站的功能特点,建设成与周边融合、协调的生态景观区、人文景观区和生态廊道。

 

本项目现阶段拟设置3个永久管理用地(房),分别为龙湾管理区、下库管理中心、上库管理中心,建设单位需注意落实以上3处永久管理用地(房)的配套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营工作,以达到环境保护的“三同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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