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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政投10.2亿改造农村水电站

来源:南方报网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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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广东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会议上获悉,按照财政部、水利部部署,从2013年至2015年底,广东将投入10.2亿元用于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其中中央财政投入7.6亿元,这是历年来广东得到中央财政支持的最大金额单个水利项目。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将帮助粤东西北山区进一步壮大农村经济、促进经济发展,同时有效提升山区洪涝灾害防御水平,促进能源结构调整,改善生态环境。

 

粤改造727座农村水电站

 

资料显示,目前广东已建成农村水电站9708座,其中1995年以前建成投产的有3957座。

 

广东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水电站到现在平均运行了25年左右。有的长达30-40年,由于受当时设计水平、经济条件、施工技术等制约,农村水电站不同程度存在设备陈旧老化、机组效率低下、安全隐患显现、水能资源利用不充分等问题,特别是由于广东洪涝灾害多发的特性,公共安全事故常有发生。

 

今年6月,财政部、水利部正式批复广东列入全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第一批实施范围,支持我省开展727座农村水电站的增效扩容改造。数量居全国第一,占全国项目总数的1/6以上。

 

为此,中央财政投入7.6亿元,广东省级财政投入2.6亿元,同时计划带动社会投资14.1亿元,要求于2015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

 

农村水电在全省的农村经济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据统计,广东省山区30%村委会收入主要来源于农村水电。同时,广东省约50%的农村水电承担着防洪、灌溉、供水等任务。

 

据介绍,广东省农村水电主要分布在粤东西北的偏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的91个县(市、区),农村水电资源开发,对发展粤东西北山区经济,促进粤东西北山区县财政收入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

 

  促节能减排壮大山区经济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按照此次广东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实施方案,全省农村水电改造前实际年平均发电量27.4亿千瓦时,改造后设计年发电量40.7亿千瓦时。改造任务完成后即新增水电发电量13.3亿千瓦时。这相当于每年节约46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119万吨、二氧化硫1.5万吨。

 

广东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增效扩容将有效促进我省能源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随着农民生活不断改善,利用廉价的农村水电能实行“以电代柴”,将有效遏制乱砍滥伐,对保护森林资源,治理水土流失将起到明显作用。

 

广东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增效扩容改造,将有利于粤东西北山区进一步促进当地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直接增加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群众收入。同时,促进公共服务更好的惠及农村。

 

会议要求,增效扩容改造必须综合考虑河流及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项目改造要与河流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相衔接,统筹好发电、防洪、供水、灌溉、生态等各方面的用水需求。同时要按照新一届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充分利用社会各方力量,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社会主体加大投入,多渠道丰富和保障改造资金需求。加快推进工作,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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